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标题:
想以儿子的名义贷款买房十龄童被要求证明“未婚”银行工作人员说、这是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人坛商务专员
时间:
2010-9-30 13:50
标题:
想以儿子的名义贷款买房十龄童被要求证明“未婚”银行工作人员说、这是规定
“小孩才10岁,来来回回跑了一大圈,竟无法证明他未婚,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嘛!”昨天上午,家住靖江的张女士满腹怨气向泰州民政局咨询,问能不能给10岁的儿子开“单身证明”,好办房贷。
儿子10岁
想不单身也难
张女士和丈夫相中了靖江城区南片的一处套房,经商议,他们决定以儿子的名义购买。因手头余钱不够,两人打算贷款。不想,办理贷款手续的过程中,银行方需要夫妻俩提供其子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单身证明”。
“我儿子才10岁,想不单身也难呀。”张女士打趣说。银行工作人员坚持要证明,说这是规定,是为了证明所涉及的财产没有其他共同所有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纠纷。
“太让人无语了!”张女士无奈之下,只得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提出请求。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不好办。他们解释说: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法定年龄为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张女士的儿子年仅10岁,肯定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根本用不着也不能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之前,为了给市民提供方便,婚姻登记处也出过证明。但从今年6月起,省里统一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予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张女士被彻底难住了,一气之下,向泰州民政局“投诉”。
泰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给予她的答复依然是不能办。折腾了一大圈,张女士只好再次和银行协商。
第一次听说
十龄童办单身证明
泰州市海陵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随着市民贷款买房、买车的日渐增多,前来给未成年人打单身证明的,他们也碰见过多次。其中,大多数是为了购房,另有一些也和房子有关,比如房产继承、赠与,打证明用于办理公证手续。这些未成年人大都在18岁至21岁之间。不过,十龄童也要办单身证明,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的工作人员说,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一律不办单身证明,不然就是违法。达到婚龄的,当事人在办理就业、房产交易、贷款和出国结婚等手续时,如若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可根据所掌握的婚姻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记者一个搞房地产的朋友说,张女士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跟银行协调。
作者:
人坛商务专员
时间:
2010-9-30 13:55
当今社会被“证”以及“证明”这种虚渺的东西弄得劳民伤财。
作者:
游人
时间:
2010-9-30 13:59
有意思啊
作者:
天之蛟龙
时间:
2010-9-30 17:43
是不是“10公岁”啊
作者:
姜堰陈总
时间:
2010-9-30 18:20
例行公事!
作者:
lemon
时间:
2010-9-30 19:30
榆木脑袋 死守规章 不知道变通
作者:
一叶小舟
时间:
2010-9-30 22:41
谁有钱谁狠啊!
欢迎光临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http://jyrm.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