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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婚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35
标题: 征婚准则
偶转载来的,给版块加点人气撒



1.外形不能太帅,就算帅也要要自然,我对太帅的男人有排斥感,     觉得他们像GAY。
2.不可以有兰花指,不能发嗲,偶尔可以装可爱。
3.不能比我矮,我不喜欢经常俯视男人(不过至今很少俯视得到男人)
4.有点不良嗜好可以,但不能打k。不欢迎喜欢泡夜店的男人,没正事。
5.孝敬父母及一切尊长,懂得奉献。适当时候可以为别人牺牲自己的利益。深刻懂得:吃亏是福。
6.可以不会做饭洗衣,但重物要能抗……这个很好理解。我做饭洗衣服的时候,要全程陪同。允许请事假,绝对不可以在我打扫卫生的时候,躺着看我。
7.一定要博学!阅览群书,当提出某个话题的时候,我可以像傻子一样看着你滔滔不绝。当然,女人的服装你可以不用研究。
8.我不会闲着没事无理取闹,但是不开心的时候,你不能走开,或是无视。我不会找你闹事,但也许有更严重的后果。
9.我喜欢脸皮厚的人,特别是脸皮厚的男人,就是说,人贱无敌。不要什么事都把面子看的那么重要。
10.要绅士,这是我妈妈的要求,懂得怎么绅士,从骨子里绅士起来。千万不能有跟女人抢座位之类事件发生,或者是在打折促销的时候,不顾人山人海,一定要买到便宜一毛钱的芹菜。
11.学习成绩可以不优秀(仅限大学),但是与人沟通的能力要有,要有亲和力。到哪里都是微笑的,假笑也没关系。
12.诚实。可以有善意的谎言,什么坦白一些好。东北姑娘性格比较直爽,最讨厌那些墨墨唧唧的半天讲不了一句实在话的人。
13.身上不能有味道,夏天要每天洗澡洗头发的,干净清爽,嘿嘿~
14.要有幽默感。因为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幽默感的家庭,我不想走进悲剧或者哑剧。不会幽默也可以,偶尔耍宝打闹,不要在我面前装成熟。因为我有一直觉得我比任何人都成熟(有待改进)
15.如果我们俩打架,希望事后说对不起的是你。
16.要会算账,铺张浪费要不得,但不要经常在我面前算账,你花了多少钱,我心里有数。
17.以上为幻想加设想,供有关人士参照。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37
:lol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8-5-29 09:38
1、2、3、4、5、6、8、12、13、14、15、16我都基本符合,看来我可以做你85%的偶了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39
:lol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40
:lol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40
:lol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8-5-29 09:41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怎么那么开心撒?

昨天江阴的彩票500W是你中了?

男友跟你求婚了?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44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45
原帖由 才郎 于 2008-5-29 09:41 发表
怎么那么开心撒?

昨天江阴的彩票500W是你中了?

男友跟你求婚了?


晕倒,偶自己盖楼的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45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46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46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8-5-29 09:46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看来你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安逸的家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48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偶是来给弄点人气来的哟,坛主咋老打击人年。我歇会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8-5-29 09:49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8-5-29 09:50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美女斑竹一来么人气马上上来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09:52
原帖由 才郎 于 2008-5-29 09:50 发表
美女斑竹一来么人气马上上来



偶可是有糟踏坛子的嫌疑哟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8-5-29 09:54
糟吧踏吧
作者: 粉红庄主    时间: 2008-5-29 11:43
标题: 嘿嘿
这就是苍蝇为什么老去的地方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11:46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5-29 11:46
庄主来了
作者: 粉红庄主    时间: 2008-7-7 15:50
标题: bishi
超级变态
作者: 粉红庄主    时间: 2008-7-7 15:51
标题:
见过变态的没有见过如此变态的
作者: 炽天使    时间: 2008-7-20 11:25

作者: 紫菜蛋汤    时间: 2008-8-5 19:30
看了一遍,原来LZ找的人就是我啊!
作者: 鹏鹏    时间: 2008-8-5 19:43
我也来应征一下
作者: 紫菜蛋汤    时间: 2008-8-5 19:45
原帖由 鹏鹏 于 2008-8-5 19:43 发表
我也来应征一下

有个先来后到吧!
作者: 太陽、當空照    时间: 2008-8-9 13:56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看清楚.

轉載來的.

   ho!:xiaonei (30):

作者: 姜堰陈总    时间: 2008-11-8 09:42
凑个热闹,扫把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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