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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爱情与性 [打印本页]

作者: wuxi08    时间: 2008-6-25 14:46
标题: 婚姻、爱情与性
人和动物一样,都具有性的本能。但是,因为人类是高级动物,所以,总喜欢标榜自己在性之外,还有情,以示与动物的不同。其实,动物也是有感情的,象鸳鸯,象天鹅,它们的性生活如何不得而知,然而它们对对偶的那种坚贞和情有独钟,却是人类不一定能比得过的。所以,仅仅以“感情”来区分人与动物的不同,人类自己也知道是说不过去的。所以,在性与情之外,人类又创造了一种婚姻制度,这下倒是真的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了,因为,动物再怎么聪明,也是想不出这一招的,要不怎么说人是高级动物呢?
??其实,婚姻是人类制造出来的一个最蹩脚的制度,因为这一制度的创造原本是想将性与情完美地结合起来,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婚姻制度虽然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了,但与此同时,它也将人类自己给束缚住了,甚至是将人性给扼杀掉了。
??纵观人类的婚姻,我们可以看到,真正能够将婚姻、爱情与性完美地结合起来的,基本上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的事,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几乎可能断定这是个超人。
??现实中的婚姻生活,大部分是三者的分裂:或者婚姻中只有性(或只有情),或者根本就是没有婚姻的性与情。
??如果婚姻生活中,既没有情,也没有性,那这个婚姻一定是有目的,能够做到这点,那是可以算是圣人了。而如果婚姻中只有爱情而没有性,那这人一定是有病,如果不是有病的话,那就可以算是雅人。
??而我们绝大多数的人,既做不了超人,也不是圣人和雅人,我们都是凡人而已。凡人的婚姻生活基本上一致:那就是婚姻生活中只有性没有情(也有可能婚姻一开始的时候是有情的,但时间一长,爱情很快就消失了,最后只剩下婚姻与性)。
??但凡人也是有不同的种类的:有一种是幸福的凡人,还有一种是痛苦的凡人。如果婚姻中的性比较和谐的话,那就是幸福的凡人了;如果婚姻中的性生活不和谐,那婚姻就成了一种桎梏。所以,有人就要打破这种桎梏,走出城外,寻找幸福。
??在城外,没有婚姻,有的人能将爱情与性相结合。这种人,基本上是遵循自己的内心的召唤,听众自己内心的旨意,所以,他们那种没有婚姻的生活,可以说是活出了自我,因此这种人可以看成的真人。
??不过,生活中这种真人不多,因为他们的行为不符合人类现行的制度,所以,即使有这种人,基本上也是将这种行为放在地下进行,公开不得,见不得阳光的。当然,现代社会对人们的行为越来越宽容了,人们的私生活如果不触犯到法律的话,基本上还是少有干涉和指责,所以,现在生活中这种真人也越来越多了,或者说是真人们的生活公开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了。
??城外还有一种人,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也还能有性,比如一夜性、嫖娼、包二奶等,虽然他们的这种行为也算是遵循了自己的内心,那它基本上和动物是没有任何区别了。但是只要是双方你情我愿的,那也只是个人自己的行为,外人最多也只能指责他们是俗人而已。但是,如果这种性行为带有强迫性质,比如以权(或者是以钱、以暴力)来相胁迫的,那就可以断定这人是坏人了。而且,如果这种强迫达到一种程度(比如是强奸),那就成了罪人。
??由此可见,婚姻、爱情与性,从来都是分裂的:婚姻制度下,芸芸众生都只是凡人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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