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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如何看待车主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10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偶然    时间: 2011-8-19 17:20
标题: 你如何看待车主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10万元?
本帖最后由 偶然 于 2011-8-20 10:51 编辑

车主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10万元引争议。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遇王老太在红旗路上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顾,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就在我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王老太的说法与许云鹤的说法迥异。王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因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108606.34元,其中包括王老太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大家来谈谈吧


作者: 淡淡、烟草味    时间: 2011-8-19 17:32

作者: 心愿    时间: 2011-8-19 17:59
好人不太好做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1-8-19 19:04
这是道德与利益的较量。
作者: 云中漫步    时间: 2011-8-19 20:26
这年头做人难,做好人更难
作者: 纯白记忆    时间: 2011-8-19 20:29
做人难啊!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1-8-19 20:37
看来做好人也要分个时机!
作者: 偶然    时间: 2011-8-19 21:25
以后还有人敢做好人吗
作者: 暖家地暖张    时间: 2011-8-19 23:24
调出摄像头的内容看看,告她个诽谤罪!好人还不能做了。
作者: 都市农民    时间: 2011-8-20 10:24
这种事件法院应该谨慎对待。否则现代人之间残存的一点良知将彻底丧失。
作者: 偶然    时间: 2011-8-20 10:46
暖家地暖张 发表于 2011-8-19 23:24
调出摄像头的内容看看,告她个诽谤罪!好人还不能做了。

估计那地儿没摄像头
作者: 赫柏湾女神    时间: 2011-8-20 10:48
我觉得法院根本不该这么判。
即使是真撞了那老太,老太也是活该,谁让她不遵守遵守交通法规了?难道一个按道行驶的汽车就必须为对方的过错承担责任?这是什么世道?
作者: 锦华    时间: 2011-8-20 10:55
好人还是大多数的,看到老人跌倒总不能不管吧,以后咱碰到类似的情况不去扶,直接打110,然后不停留走人!既起到关心的义务,又不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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