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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十大悍匪第三季 [打印本页]

作者: Da、炳    时间: 2011-8-26 12:54
标题: 中国十大悍匪第三季
NO.5
东北二王兄弟王宗方,王宗玮
  
   “二王”是沈阳人,名王宗方、王宗玮,为兄弟二人。“二王”案发后逃脱后,中国公安机关为抓捕“二王”,鄂、湘、赣、皖、豫等南部重点省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追踪。9月13日二人在江西广昌县被发现,当地军警配合,于1983年9月18日将“二王”击杀。后经法医检验,二人胃里空空。
   至此,二人共潜行7月有余,横行半部中国,捉拿的广告遍布大街小巷。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洗礼的平日作威作福的中国公安人员,由于“二王”二人,并且只是二人,竟不得公开身穿制服,只得便衣,实为公安界的奇耻大辱。
   此事件在中国社会上引起众多的议论。例如,说王宗玮是部队的校枪员,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枪法准于奥运会射击冠军的辽阳王义夫(王义夫只是固定目标,不是移动目标),心理素质强于王义夫(王义夫倒在奥运会比赛现场,自己是最大的敌人);“二王”是因生活所迫,第一次作案;专杀公安,不害百姓;他们仗义疏财,替天行道等等。
   当然了,以上只是传说,当不得真。
   王氏兄弟给当时人们的震撼不只是生活和行动上,在心理上也留下了很多印记。王宗玮,王宗访,两个普通人让老百姓感觉到生命的威胁近在咫尺,于是谣言猜测满天飞,将两兄弟说的神乎其神。以下是其中的一个版本:
   弟弟王宗玮是沈阳部队的试枪员,何谓试枪员?就是兵工厂生产出的枪械送到他们手中验枪,打靶失准了就说明枪械不合格!可见其枪法神准。哥哥王宗访也是部队的神枪手,体型高大善于搏击。某日王宗访与副团长夫人偷情被中校发现并关禁闭拷打,不由得腾起杀心,遂与三弟商量一番,盗出枪支将副团长斩落马下,两人携两只AK,两只54,手雷弹药若干,亡命天y。一路上杀人越货,武警公安轮番堵截,于闹市枪战,二人弹无虚发,枪枪毙命,部队与群众损失甚大。
   在七八个月内,二人一路从沈阳杀过河北,穿过北京,越过河南,深入安徽,后又潜入江西,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简直是杀出个黎明。
   这个损失的数字是五花八门,百八十的有,三四百的有,一两千的也有,竭尽中国人尽情夸大之能事。后二人落魄江西某山区被发现,武警公安解放军出动数万人围剿,竟被二人手中的两只AK压得无法前进。最终不得以使用重武器轮番地毯式轰炸12小时,才有大胆的武警带着警犬上山拉出两人已经糊掉的尸首。
   传说果然是吓死人,后来有条件了看了看关于东北二王的传记文学和现场纪实,才明白事情不是那么没影。王宗玮身材瘦小,在空军某部队服役,平时很文静;王宗访个很高但干瘦,被劳改过,事发前刚刚释放。被盗枪支仅三支54及若干子弹,以及二人从某公安局抢夺的另一把54,别无它物。之所以要逃,就是二哥刚出狱心还很野,想要偷抢财物,并从一货站盗得味精若干。被发现之后杀掉保安,开始流亡,一路上反抗致使干警群众死伤二十余人,远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最后围剿也没有使用重武器,都是被冲锋枪解决掉的。
   “二王”被击毙后:
   北京那间简朴的公安部刑侦局值班室里沸腾了!聚集在电话机旁的局长、处长、值班员,大家一起欢笑,互相祝贺。他们已经在这个不算宽敞的房间里连续指挥工作了几十个小时了,有的眼睛熬红了,有的嗓子干哑了。可是此刻,个个变得浑身充满活力,疲惫、困倦、饥饿,顿时像雾一样从他们身上散去,都成了无比轻松、幸福的人。
   公安部领导同志通过电话向中央领导同志报告击毙“二王”的喜讯。中央领导同志审慎地叮嘱:“要验明正身!”。
   ……
   “二王”案件的其它意义,还在于使公安部发出了“文革”以来的第一张A级通缉令、引发了意义深远的“83年严打”,并且间接催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部队的组建。从这一点上来说,“二王”的意义,实在不容低估。
   所以说:为人不识二王事,要谈悍匪也枉然!






NO.6
张君案 性别:男   于1966年8月5日生于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潮乡花林村,2001年5月20日执行枪决,终年35岁。   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暴力集团犯罪--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犯罪团伙主犯,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在重庆、湖南、湖北三省市等地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15人轻伤、2人轻微伤,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536.9万元。   2000年9月21日,张君在重庆被捕。七个月之后,2001年4月21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君等11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被告人张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主要罪行
       1991年6月25日,张君持枪抢劫湖南省津市市一个体香烟批发店,开枪致1人轻伤;   1993年4月19日,张君等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一百货生意商人家里,开枪致1人轻伤;   1993年4月20日,张君持械致1人死亡;   1994年2月8日,张君在广西宁明县持械致1人死亡,劫得人民币6000余元;   1994年8月,张君在云南省开远市持枪劫走人民币1万元;   1994年10月,张君在云南省开远市开枪致2人死亡;   1994年11月23日,张君在重庆市持枪抢劫,致1人死亡,抢走6000余元;   1995年1月25日,张君、严敏在重庆市渝中区持枪抢劫,开枪致1人重伤并最终导致其死亡,抢走人民币5万元;   1995年12月22日,张君、秦直碧持枪抢劫重庆友谊商店沙坪坝分店黄金柜台,开枪致1人死亡、2人轻伤,劫得黄金、铂金首饰价值人民币45.5万元;    张君被捕
  1996年12月25日,张君、严若明持枪抢劫上海第一百货重庆店黄金屋,开枪致2人重伤、1人轻伤,抢得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63万余元;   1997年11月27日,张君、李泽军、严若明持枪抢劫湖南省长沙市友谊商城黄金柜台,致2人死亡、1人轻伤、1人轻微伤,抢得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137.2万元;   1998年10月,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在湖南汉寿县聂家桥乡白马湖村野鸡窝山,持械杀死1人;   1998年12月19日,张君、赵正洪开枪杀死1人,抢得出租车1辆;   1998年12月20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王雨持枪冲闯湖北省公安县治安检查站和收费站,致2人死亡;   1999年1月4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持枪抢劫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广场黄金饰品柜,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共劫得人民币3万余元、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263.4万元、出租车1辆;   2000年6月19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持枪抢劫重庆市商业银行朝东路储蓄所押款人员,抢得人民币14万余元、出租车1辆,致2人死亡、2人轻伤;   2000年7月21日,张君、全泓燕在湖南汉寿县枪杀致1人死亡;   2000年8月15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许军共谋后,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农业银行行长,致2人死亡,劫得人民币1.6万元,财物价值人民币1.9万元,3张存单计人民币40.6万元;   2000年8月下旬,张君、赵正洪、李金生在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枪杀1人致其死亡;   2000年8月31日,张君、李泽军、赵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郊区,持械持枪杀死1人;   2000年9月1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持枪抢劫常德农业银行北站分理处运钞车,致7人死亡、4人轻伤、1人轻微伤,劫得经警微型冲锋枪2支及其子弹20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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