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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弃姜堰的男婴被盐城家人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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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堰人
时间:
2012-1-3 15:02
标题:
被遗弃姜堰的男婴被盐城家人接回家
2011年12月31日,出生6天就被家人遗弃在姜堰市惠乐大酒店门口的男婴被家人接回了盐城老家。 11月17日凌晨,这名男婴被遗弃在姜堰惠乐大酒店门口,后被送往泰州市福利院(详见本报2011年11月25日A08版)。医院体检发现,孩子艾滋检测呈阳性。12月30日,泰州市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得知男婴家人的情况后,驱车赶往盐城寻找其家人。经过协调,家人次日来接走了孩子。
家人突然出现
泰州市福利中心的魏主任说,12月初,中心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男婴的家人,询问孩子目前的情况。“12月9日晚上9点30分左右,盐城市盐都区潘黄派出所一位姓徐的警官来了,说要把孩子带回去,但因为手续不全,而且当时孩子正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我们未允许他带走孩子。”魏主任说。
徐姓警官带来一张纸条复印件,与当时弃婴身旁的纸条完全一样。
12月30日,经过协调之后,福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了盐城,想到小孩的家里去拜访一下。在徐姓警官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了男婴的家。
男婴的父母没有露面。未等来人开口,男婴的太爷爷就长叹了一口气。
称其母患有艾滋
男婴的太奶奶说,小孩的父母今年都才21岁,在上海打工,并没有登记结婚。“孩子出生前,我们就知道孩子的妈妈有艾滋和梅毒。”她说,“当时医生就说,孩子的妈妈有这个病,孩子肯定也会有。”
徐姓警官说,孩子的妈妈是在上海一家娱乐场所工作。
太奶奶说,孩子的母亲孕期检查时查出自己艾滋病检测和梅毒检查呈阳性,担心检查结果有误,特地到多家医院检测,结果都是一样。从上海回到盐城后的第三天,孩子就出生了,日期是2011年11月11日。
“(这孩子)治也治不好,还要花很多的钱,孩子的父母现在也躲起来了,我们也根本找不到他们。”孩子的太爷爷说。
11月17日,小孩母亲的一位亲戚将孩子送到了姜堰,并在孩子身旁留了一张纸条。记者询问为什么要把孩子送到姜堰,太奶奶只是摇摇头说:“不知道。”
勉强接回孩子
“我们一直在积极寻找孩子的亲人,在近20天的时间里一点线索也没有,家长是从哪里知道孩子在我们这儿?又怎么能肯定哪个孩子是自己家的呢?”魏主任提出一连串问题。诸多的疑问,徐姓警官用“这是公安内部的事情”来解释。
孩子的太爷爷说:“这个孩子我们不能要,一来孩子的爸爸妈妈没有正规的结婚手续,将来孩子爸爸肯定要重新组建家庭,孩子对于他爸爸来说是个累赘;二来,孩子住在医院接受治疗,医药费肯定很高,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负担不起的。”
魏主任严肃地说,小孩的父母以及家人不要小孩就构成了遗弃罪,最高会被判5年。经过沟通之后,小孩的家人答应将小孩接回家。
12月31日下午,男婴的家人带着村里的证明来到泰州,办完相关手续之后从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将孩子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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