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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服装经销商出售的港货竟是广州产,商家被罚一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鄞建宸    时间: 2013-2-6 15:31
标题: 服装经销商出售的港货竟是广州产,商家被罚一万元
为招揽顾客,商家将产地为广州的服装标注为“港货”。昨天,姜堰城区一服装经销商因用欺诈手法忽悠消费者,被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
姜堰工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大队长刘玉进介绍,1月26日,他们接到姜堰市民王先生的投诉。王先生反映,当天上午,他逛至姜堰城区一家大型超市的服装专柜前,看到了一款标称“港货”的羽绒服,花980元买下。回家后,妻子细看了羽绒服,发现吊牌上标注的产地是广州。
姜堰工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执法人员接报后展开调查。执法人员来到超市服装专柜,发现王先生购买的那款羽绒服的品牌为 “乔仕”,吊牌上标注的产地为广州,但店堂里的促销标签上标注的是“香港品牌”,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执法人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销商作出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3-2-6 23:01
      一万元罚款太便宜他了,应该将这批以次充好的产品全部查扣,希望相关部门监督执行!本坛将全程关注此事的进展。。。
作者: 顶美画廊    时间: 2013-2-10 21:16
关注中。。。。。。。。。。。。。。。。。
作者: 市工商局发言人    时间: 2013-2-18 10:50
该案中经营者在标价签上虚标产地为“香港”,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与销售服装的内在质量并无直接关联。对于此类行为,法律法规并无“没收”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在调解好纠纷后,对经营者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做到了过罚相当。
作者: 蓝色的忧郁    时间: 2013-2-18 14:43
市工商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13-2-18 10:50
该案中经营者在标价签上虚标产地为“香港”,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与销售服装的内在质量并无直接关联。 ...

查得好,虚假宣传,坑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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