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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姜堰最低工资调至148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QWEE    时间: 2013-9-5 14:09
标题: 姜堰最低工资调至1480元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9月1日起,姜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至1480元。

    从本月起,姜堰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将从二类地区调整到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280元调整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调整为一类地区13元。该标准含劳动者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按照规定,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政策跟工资指导线不同,它是对相关企业单位的刚性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劳动者可以举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受益最大的就是低收入群体。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是不是意味着工资也要跟着提高?对此,有关人士表示,企业的工资水平应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同行业职位工资水平,经过公司集体协商后,适时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并不作为企业上调工资的一项强制标准。
    记者从姜堰区人社局了解到,自2007年至今,姜堰区已经连续7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07年10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执行的是59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2月1日调整至670元,2011年2月1日再次提高至800元,2011年12月1日,姜堰市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三类区调整至二类区的930元。
    2012年6月1日,姜堰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为1100元。在今年,姜堰撤市建区之后,最低工资标准经历两次调整,7月1日,姜堰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280元,暂执行二类区标准,9月1日起,经过省政府的批准,姜堰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调至一类,与市直一致。

作者: 彩虹之堂    时间: 2013-9-5 14:10
我们没有涨啊,唉,没办法。
作者: 暖家地暖张    时间: 2013-9-8 08:05
摊大饼啊,这么短时间涨这么多,企业吃得消?不执行的太多了...
作者: 林一一    时间: 2013-9-8 08:56
是不是所有人都调到一类啊
作者: 上善无语    时间: 2013-9-9 14:41
看来还是有关部门说了算,老百姓就是个打酱油的......
作者: gch    时间: 2013-9-12 10:08
支持,楼下的跟上哈~

作者: 亚亚    时间: 2013-9-12 13:44
为毛老子总也抢不到沙发?!!

作者: 永丰人    时间: 2013-9-12 13:44
占坑编辑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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