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标题:
男子作案找不到房间 在露天场所将少女强奸两次
[打印本页]
作者:
liuye61622
时间:
2013-9-19 10:59
标题:
男子作案找不到房间 在露天场所将少女强奸两次
色狼李某太猖狂,在找不到房间的情况下,竟在露天就将一名受害少女先后两次强奸。昨天,李某被虎丘法院从重判刑六年,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去年9月27日凌晨4点多,苏州高新区某小区保安小王照常在小区内外巡逻。忽然,小区外的小河边,有一个衣衫不整的少女向他跑来,少女身后还有一个男子在追赶。少女匆匆跑到保安身后,并声称其身后男子强奸了她。但男子却说自己是她的男朋友。保安就说:“你们俩到派出所里去说说清楚。”闻听此言,男子撒腿就跑,不料被保安一记扫堂腿打倒在地,随后扭送派出所。
经民警审讯,嫌疑人李某交代了他当天凌晨连续两次露天强奸少女、并从少女裤袋里搜走钱物的犯罪经过。
据受害女子回忆,当天凌晨3点,她下班后,正走到玉山路附近,突然李某跨过栏杆把她拦住,用右臂弯夹住她的脖子,她刚想挣扎,李某恶狠狠地说:“你不要喊,我手上有十几条人命。”一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少女吓得不敢吱一声。见少女非常害怕,李某就把她拉到附近的草丛里实施了强奸。
完事后,李某还搜了少女的裤子口袋,从中抢走400元和一部手机。少女哭着求饶说,只要能放她走,手机和钱都可以给李某。谁知,李某不但没有放走少女的意思,还要姑娘陪他过夜。可怜的女孩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被李某带到附近某小区内。原来,李某想让他的朋友腾出一个房间,让他和少女再次发生关系,不料他朋友没答应。李某只好把少女带到小区附近一条小河边,通过语言威胁,再次将女孩强奸。
事后,李某把女孩的手机还给了她,但却丝毫没有放女孩走的意思,他打算把女孩带回自己家中继续折磨。幸好少女看到正在巡逻的保安,跑过去求救,这才脱离了色狼的魔爪。
作者:
王石沟
时间:
2013-9-19 11:01
坐下看看
作者:
!!!.偉
时间:
2013-9-20 20:52
可怜,法律意思单薄。
作者:
水乡人jy
时间:
2013-9-21 12:22
畜生
作者:
hcl93131
时间:
2013-9-22 08:18
林子打了,什么恶魔都有!
作者:
泰无空
时间:
2013-9-23 08:49
太疯狂了!
作者:
被你淹没
时间:
2013-9-26 10:59
我也顶起出售广告位
作者:
老尸
时间:
2013-9-26 10:59
楼猪V5啊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3-9-26 13:35
泰无空 发表于 2013-9-23 08:49
太疯狂了!
亲爱的空空你来了啊?一来就关注敏感话题呀。
作者:
法拉利
时间:
2013-9-29 15:01
不得了啦!全疯了!
作者:
林一一
时间:
2013-9-30 08:34
恶魔疯了!
作者:
水乡人jy
时间:
2013-9-30 12:55
欢迎光临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http://jyrm.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