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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方提示:秋季防火注意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姜堰公安    时间: 2013-10-16 10:21
标题: 警方提示:秋季防火注意事项
       秋冬季节公众要注意防火,正确使用家用电器、养成良好用火习惯能有效防止火灾。主要注意事项是:
  事项一:不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要使用安全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事项二:白炽灯泡、日光灯与可燃物之间保持至少0.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要用布、纸等可燃物做灯罩;在散热条件较差的灯具附近的电线,应有耐热绝缘护套保护。
  事项三:保证电器有足够的散热条件,不要在电视机、空调、电脑、电暖器、冰箱等周围放置窗帘、衣物、书籍等可燃物品。
  事项四:不要在无人的情况下使用电热棒、电吹风、电磁炉等电器,注意人走切断电源。
  事项五: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破损、短路、接触不良等故障,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事项六:使用液化气、煤炉等有明火的灶具应有单独场所,保持良好通风,并与可燃物保持至少一米以上的距离。
  事项七:养成良好用火习惯,不要随意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事项八: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同时使用几种功率超过1000瓦的电器,以免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事项九: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事项十: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江苏省公安厅)



作者: 义乌礼品    时间: 2013-10-16 10:23
:lol

作者: 林一一    时间: 2013-10-17 08:03
秋季防火注意
作者: 第二个灵魂    时间: 2013-10-22 09:50
very good

作者: 活神的姘    时间: 2013-10-23 09:17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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