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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姜堰嘉中名苑延迟三月未交付业主闹退房 回应:全退不现实 [打印本页]

作者: 春秋大梦    时间: 2014-4-25 08:10
标题: 姜堰嘉中名苑延迟三月未交付业主闹退房 回应:全退不现实
人民网泰州4月2日电 (贾东海)销售时承诺延迟交房可全额退款,并写进购房合同,如今延迟3个多月未交房却仍不给退房。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嘉中名苑数十名业主向人民网投诉称,嘉中名苑违约延迟交房,自己“炮制”验收合格证欺骗业主,被发现后才承认违约。开发商泰州市嘉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秀荣对此回应称,他们确实已经违约,延迟了三个月仍未交付,但给业主全额退还房款有点不切实际。
  
   业主:“炮制合格证”瞒天过海交房
  
  姜堰嘉中名苑业主黄秀珍向人民网投诉称,她在2011年10月购买了嘉中名苑的房子,合同约定2013年12月31日交房,如果开发商逾期60天交房:第一款约定赔付业主已交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二款约定,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将在60天内退还全部房款,并赔付业主已付款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支付业主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黄秀珍说,今年3月1日,开发商催促业主拿钥匙收房,并声称已经验收合格。不少业主在房内看到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以为已经通过了住建部门的验收,于是签收并交纳了金额不等的物业费。但拿到房屋几天后他们才发现不对劲:“我们完全上当了,验收合格证根本不是住建部门的,而是开发商自己加盖的公章”。
  
  随后,他们几十名业主开始找开发商“理论”,最终开发商才承认延期交付,并在3月13日给业主出具承诺书:因公司原因,嘉中名苑项目至今未能按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导致房屋未能按时交付,现承诺如下:1、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截止时间以拿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2、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房,劝退房业主先行商量解决,协调不成依法解决;3、对已交房的业主视同未交房同等处理;已拿房业主,物业费从拿到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计算。还口头承诺,在4月2日拿出处理方案,给业主“交代”。
  
  一些业主还反映,当初购房时开发商承诺,若交房时的销售均价低于购房时销售均价,开发商将按差价找差。但现在房价跌了,开发商并没有兑现承诺。此外,6号楼1004室业主钱汉忠还反映,他们的房屋“交付”前已经修补了十几个平方的墙面,“交付”后房屋还有空鼓等质量问题,目前已经把空鼓撬开,即将修补。
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全额退房不切实际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泰州市嘉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秀荣坦承确实违约了三个多月,涉及320多位购房业主。至于究竟何时才能通过住建部门的验收,王秀荣表示目前还在申报,具体时间尚不清楚。他说,违约事件发生后,公司成立了两个工作组,与业主协商解决事宜。
  
  王秀荣说,目前房价下跌,因没有按时交房,一些业主依据合同有退房理由,但开发商答应完全退款也不现实,公司的资金全部砸在了房子上,几个人退房还能挺住,全部退款公司就该倒闭了。王秀荣表示,目前他们正在积极与业主协商,准备以补贴的方式退还业主一点钱,但数额多少还有待商量,希望业主理解。如果业主真要退房,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业主也承认,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诉讼赢官司的概率很高,但开发商能不能兑现全额退房款也是未知数,毕竟涉及上亿元资金。
  
  对于业主反映的开发商自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冒充住建局“验收合格证”忽悠业主一事,王秀荣予以了否认。他说,开发商一直在努力和业主协商,以妥善解决问题。至于个别业主提到的质量问题,王秀荣称,保证修复到业主满意为止。
  
  就部分业主反映的“按差价找差”的问题,王秀荣却表示“没这事”。当看到公司落款的承诺书后,他电话联系具体承办人后解释说,这是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房价中的均价给与补差,但这个差价要等楼盘全部出售后才能核算。王秀荣解释,他们的楼盘是代理公司代售的,他并不清楚这个承诺。
住建局:暂时不能通过合格验收
  
  泰州市姜堰区住建局副局长缪斌介绍,目前,嘉中名苑楼盘还没有通过住建部门的验收,原因是整体建设没有通过规划部门的验收,消防设施和供电都没到位。“住建部门得知嘉中名苑在没有验收合格证就开始交房后,已在3月10日向开发商下发了书面的停止交付通知书。”
  
  缪斌称,嘉中名苑发生开发商违约延迟交付事件后,多名业主到姜堰区政府、信访局反映情况。目前,姜堰区政府已经成立了以信访局牵头,住建、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协调处理嘉中名苑开发商违约问题。区政府要求,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约定,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结果和业主要求有差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政府和部门只能督促企业处理问题,不能强制企业怎么做。好在开发商处理问题的态度也很积极,希望业主能和开发商之间找个平衡点,每平方米给予一两百元的补偿,妥善处理此事”。缪斌解释。
作者: 大海    时间: 2014-4-25 08:10
楼主呀,,,您太有才了。。。
作者: 彩虹之堂    时间: 2014-4-25 08:11
这个当初及现在都是姜堰房价最高的楼盘居然做成这样了,可悲啊。
作者: 爱晚山亭    时间: 2014-4-25 08:20
“政府和部门只能督促企业处理问题,不能强制企业怎么做。好在开发商处理问题的态度也很积极,希望业主能和开发商之间找个平衡点,每平方米给予一两百元的补偿,妥善处理此事”。缪斌解释。

看看,为什么现在的开发商越来越胆大,主管部门住建局都这么护着他们,那么请问合同签订了干嘛的?难道只是为了约束业主的么?既然违约了,就得按照合同办事,该赔偿就赔偿,该退房就退房,就允许开发商赚钱不允许开发商亏本么?我们的主管部门出了问题不是站在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方面着想,而是想着怎么帮助企业,这是不是有点扭曲了?现在的开发商多牛逼啊,出了什么问题都不怕,反正钱能解决,为什么就不能有相关法律来约束他们呢?比如质量不过关就得判刑等等。

作者: 眼睛云哥    时间: 2014-4-25 08:25
标题: RE: 姜堰嘉中名苑延迟三月未交付业主闹退房 回应:全退不现实
目前房价下跌,因没有按时交房,一些业主依据合同有退房理由,但开发商答应完全退款也不现实,公司的资金全部砸在了房子上,几个人退房还能挺住,全部退款公司就该倒闭了。王秀荣表示,目前他们正在积极与业主协商,准备以补贴的方式退还业主一点钱,但数额多少还有待商量,希望业主理解。如果业主真要退房,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业主也承认,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诉讼赢官司的概率很高,但开发商能不能兑现全额退房款也是未知数,毕竟涉及上亿元资金。


你开发公司的资金就是钱,老百姓省吃俭用一辈子用来买房子的钱就不是钱了?凭什么让开发商空手套白狼?最后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还要业主买单?

作者: 飘夜寻梦    时间: 2014-4-25 08:30
唉,除了叹气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作者: 水乡人jy    时间: 2014-4-2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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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懒画眉    时间: 2014-4-25 14:25
老百姓违约一分不退,开发商违约却只补偿一两百一个平方,这话还是从官员嘴里说出来的,唉,现在天理何在啊?
作者: 天使寶貝    时间: 2014-4-29 15:44
坐下看看
作者: 活着的死人    时间: 2014-5-1 11:32
小白一个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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