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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价格杠杆,翘起了新生命的价格! [打印本页]

作者: 分飞    时间: 2012-5-31 17:44
标题: 价格杠杆,翘起了新生命的价格!
有人能生不生“丁克”了,有人花钱贴小广告“借种”呢!
还有人宁舍130万,也要迎接新生命!

浙江瑞安夫妇超生被罚130万元,这事儿算是创了新的纪录,而且“这么大的数字,让夫妻俩傻眼了。但还是主动缴纳了这笔巨款”——可是我觉得在中国,现在:还不是每家人都拿得出来这130万块钱吧?
拿不出来——咋办?

我是坚定的反对价格杠杆的,因为钱作为调节螺母的话,没钱的总会存在。你是没钱判刑还是打算逼良为盗?还有,对于罚款是不是简单的罚款?有没有什么其他的配合措施?
我妹妹就是超生的,那个时候是分每个月扣一点儿钱,不影响家人生活,几年里累计扣了800多元。而当初妹妹超生是因为我忽然间的住院,到我病好了,再做流产已经在当时存在风险了。
当初经济上困难,800多块很艰难,如今富裕了——130万还主动缴纳了。但是我希望知道,缴纳不起和东挪西借勉强缴纳了的,有关部门有没有人性化的关怀,诸如分多长时间类似的管理模式?

还有,是不是超生就这个价——意外怀孕呢?
是,对于人的管理本身就很困难,我遇到过一个超生好几胎的但是能开出各种证明证实其意外怀孕的,最后免于了处罚。
我是说,如果承认意外怀孕就存在着弄虚作假;如果一概不承认任何意外,一刀切的严格处理,那么就意味着确实有意外的老百姓为此苦不堪言啊!

当时代进入了一个经济时代或说商品时代,似乎人类最后的法宝就是价格杠杆。可是高价作为享受特权,作为处罚手段,最直观的就是赋予了有钱人某种特权!
不代表有钱人一定会享受这样的特权,但是这在“人生来就是平等”的原则中,首先就是一个笑话!
此外,我们根据这个超生罚款的计算公式不难看出“价格杠杆,翘起了新生命的价格”——其实很久以前,相声里就有“先生十万块钱儿的”,不过那还是超生一胎罚几千块钱的时代。
给一个我们口口声声说的生命定出另类的价值,也是一个嘲弄!

我并不是在反对超生罚款:因为我也没有什么太多的简便方法来解决问题,也承认“钱”相对比较好使。
可是,钱好使这个现实首先就是时代忽悠的:我觉得更应该在加强教育、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下更大的力度,来避免我们的超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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