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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姜堰警方,姜堰还有卖这个的 [打印本页]

作者: 黑心破烂王    时间: 2012-6-8 17:27
标题: 姜堰警方,姜堰还有卖这个的



刚才去豺狼那里时路过招商街,看见有卖这个的,5毛钱一带,我买了2带……应该属于违法吧?



作者: 大表哥    时间: 2012-6-8 17:34
留着玩吧
以后就看不到了
作者: 成功之父    时间: 2012-6-8 17:42
把这帮人抓起来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2-6-8 17:47
前段时间处理过一批,还在电视台播放过的。

有损人民币尊严,很显然是违法的。
作者: 黑心破烂王    时间: 2012-6-8 17:49
成功之父 发表于 2012-6-8 17:42
把这帮人抓起来

枪毙了……
作者: hcl93131    时间: 2012-6-8 20:16
看来六五普法的路还很长!
作者: 藕香居士    时间: 2012-6-9 07:50
要爱惜人民币。。。。。。。。
作者: 阿甘    时间: 2012-6-9 11:48
当玩具看吧,
作者: 蓝天白云    时间: 2012-6-10 16:12

作者: 阳光天使    时间: 2012-6-11 11:45

作者: 炫动体育    时间: 2012-6-12 10:17
路过……
作者: 维权方略    时间: 2012-6-12 1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
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
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2-6-12 12:36
维权方略 发表于 2012-6-12 1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二)制作、仿制、买卖 ...

不错,以后有类似的帖子,请及时回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作者: 维权方略    时间: 2012-6-19 18:15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2-6-12 12:36
不错,以后有类似的帖子,请及时回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谢谢  为构建和谐社会一齐努力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2-6-22 23:29
维权方略 发表于 2012-6-19 18:15
谢谢  为构建和谐社会一齐努力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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