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标题:
管住宝宝的“第三只手”
[打印本页]
作者:
撕碎马甲
时间:
2009-4-23 20:59
标题:
管住宝宝的“第三只手”
把小朋友的手帕揣进自己兜里,或是从超市的货架上抓一块糖攥在手心儿,这样的事在2-5岁的孩子身上时有发生。而宝宝顺手牵羊的行为是仅此一次、还是在日后继续下去,则完全取决于父母对他这“第一次”的重视程度和所采取的态度。因为,孩子只有真正懂得了“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才能真正管住自己、手下留情。这双小鞋太好看了:一天,菲菲从圆圆家回来,小拳头攥得紧紧的,接着,在妈妈面前摊开小手,掌心托着一双袖珍水晶鞋。“阿姨给的?”菲菲若无其事地说:“是从阿姨家地上捡的。”为什么会这样:3、4岁的孩子拿别人的东西,是因为内心产生了需要感:“那个东西我没有”,“那个东西我喜欢”,“我想要”……这种需要促使孩子产生“拿”的行为。而且,他们通常认为,喜欢的、想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
父母的不恰当做法:妈妈看着菲菲手里的东西,说:“我们两家关系好,但是其他小朋友家的东西绝对不能拿,记住了吗?”
父母的做法等于给孩子提供了一个错误信息:能否拿人家的东西,取决于两家关系的好坏。这不利于孩子理解“物权”的概念,也容易使之混淆是非,并将这个不当行为重复一百次甚至更多。
也许父母认为:这么个小东西,拿就拿了吧。但是,妈妈不要忘记有句古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孩子从小习惯了拿人家的“针”,长大了很可能去偷别人的“金”。所以,不该做的事情,一次也不能做。
达标态度
◎给物品找个主人:3、4岁的孩子没有“物权”概念和所属意识。因此,在家里,父母不妨借助游戏帮孩子建立“归属”概念,比如,玩认物游戏:看看哪些是爸爸的、哪些是妈妈的、哪些是自己的。告诉宝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物品,别人不能动。爸爸妈妈以身作则,比如拿宝宝的玩具,也要先经过跟宝宝说一声,这是让孩子学会尊重他人所有权的最佳方式。
◎体会他人的感受: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菲菲拿了圆圆的东西,妈妈要启发她想一想:“如果你喜欢的娃娃被别人拿走了,你能高兴吗?圆圆发现水晶鞋丢了,也会伤心的。”让孩子学会换位思考,体会别人的心情,感悟自己的行为不好。
◎带孩子立即归还动:妈妈马上带孩子归还物品,让宝宝亲自道歉:“对不起,我把你的东西拿回家玩了,现在还给你,请原谅。”以此给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记住这个教训,并使之学会勇于承认错误。
小朋友都有变形金刚:回到家,东东扎进自己房间好久不出来。妈妈进来,发现他津津乐道地摆弄着一只小小的变形金刚,一问才知道,东东拿了小朋友的。
为什么会这样:看到小朋友有什么,希望自己也有什么,这是孩子的天性。而在很多孩子都有变形金刚的情况下,东东一方面因为自己没有而感到自卑、同时又非常羡慕别人的东西,于是就采取“拿”的办法,使自己获得想要的东西。
父母的不恰当做法:妈妈看到孩子拿别人的东西,气得大吼:“你长大了是不是想当小偷、让{-屏-|-蔽-}抓走呀?”……
简单地把“顺手牵羊”与“品行恶劣”联系起来,对孩子有失公平;而恐吓也无助于孩子明白道理。
东东妈妈注意从小克制宝宝的{-屏-|-蔽-},让他知道适可而止,这种做法本身并没错。但是,妈妈要给东东做些解释。如果妈妈既不提供,又不解释,只是坚决而单纯地说“不”,就会使孩子失望。东东的行为实际是一种逆反。
欢迎光临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http://jyrm.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