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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姜堰网监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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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4-22 21:1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才郎 于 2010-4-22 22:42 编辑

尊敬的市公安局网监科领导:

     你们好!

感谢你们对于此次“4.21”姜堰人民论坛遭黑客入侵事件的重视及受理,由于最近“世博”活动你们的工作也是忙上加忙,所以今天白天我只能向你们提交了我们论坛方认为有力的证据,而没有时间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分析给你们听,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写份稿子比较好,下面我就详细的将此次事件如实叙述如下:

我叫夏广才,是姜堰人民论坛的管理员,我坛创建于07年3月20日,论坛网址:www.jyrm.cn,备案号:苏ICP备07013457号,并于08年到贵局网监科备案,当时阎科亲自接待!我坛自创建以来一直引导好舆论导向,并注重姜堰文化及姜堰风土人情的大力宣传,同时还成功组织多次爱心活动,如:人坛义工走进姜堰敬老院活动、AB,O型血告急,人坛网友坝口广场献血活动、古镇姜堰文保单位参观等等公益活动,为的就是通过网络的引导让更多姜堰市民参与家乡爱心事业、公益事业,从而让姜堰文化得以日益提升!

前几日百度搜索“姜堰人民论坛”,惊奇的发现居然除了我们外,还有一个论坛也堂而皇之的冠名为“姜堰人民论坛”,他们的网址为:bbs.****.com,而且版面以及LOGO都出奇相似,咨询过律师后我们觉得他们是侵权了,于是我们立即联系该站站长,正式通知其立即停止对我坛的侵权行为,不料对方依然如故,第二天我们又再次通知该站停止对我坛的侵权行为,并正式跟律师达成初步共识,即如不听劝阻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通知包括该站的侵权事实行为我方均截图保存为证,岂料昨天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对方论坛负责人找到我方技术负责人质问是不是我们黑了他们的另一网站“bbs.*****.com”,因为他们的页面上赫然是我们论坛的logo还有我们论坛的网址(这些均有截图为证),我方技术负责人当即解答非我方所为并将此事通报给我,我们也为之表示遗憾。然就在五点多钟的时候该方一名成员“深圳华阳代理”加入我们论坛QQ群,立即在群里对我们进行诋毁及诽谤(这些也有截图为证),当时我不在线,还是我们群的阳光从上海打电话给我,让我赶紧上线,说有人在群胡闹,于是我赶紧上线,等我上线了发现此人已经退群,但也同时发现他加我QQ为好友,我赶忙接受邀请, 主动联系他,问他什么情况,可是对方又来质问我,是不是我做的,这分明是对我人格的侮辱,当然对方的不客气在我这里也没有换来好声气,于是不欢而散,可是就在九点多钟的时候我在论坛发帖,等我好不容易打好一篇稿子准备发表的时候发现我们的论坛却被攻击了,我们的空间数据大部分被恶意删除,从而导致论坛瘫痪,而此刻我方技术人员发现被黑页面赫然留着xxxx这个名字,但随后就更改了,后经过我方多名技术人员的通宵努力,最终将论坛用数据库一点一点恢复,最后才幸运地恢复了大概近百分之八十的数据,可是由于恶意删除导致了所有会员头像数据丢失,还有很多网友所拍的精美图片以及论坛精心制作的版块图标数据也随之丢失,还有论坛平时一点一点地安装的一些小程序小插件也全部未能幸免,本论坛会员及泰州望海楼网友纷纷声讨,强烈要求报警让网警介入调查将肇事者揪出,给会员一个交代!随后我方积极处理此事,联系网监领导的同时我技术人员也在后台查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也将网名为XXXXX的IP地址提取出来,在服务器的运行记录里面也查到一个IP查看我们论坛LOGO的图片,而此LOGO图片正是中午被恶意放置在bbs.*****.com页面上的,由此我们推断查看LOGO地址的这位以及名为XXXX的人有着重大嫌疑,故恳请网监领导为我坛五千多名会员做主,查出真凶,以维护姜堰网络的和谐及神圣,还原事件真相,对作案分子以震慑,虚拟世界也不容任何人撒野!

同时也恳请姜堰网监能够维持好姜堰网络秩序,规划好姜堰网络蓝图,信息化时代世界在看姜堰,姜堰也必然要走向世界,所以是不是能由网监领导牵头将姜堰互联网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充分调解好一般网络纠纷,正确引导好舆论导向及正当竞争,诸如现在好多为了私利私欲的山寨网站,不顾姜堰形象,公然冒用他人网站以及政府网站名称、仿冒他人网站风格等现象要予以严厉打击,还姜堰网络一片和谐安宁
沙发
发表于 2010-4-22 21:22:3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顶上!
板凳
发表于 2010-4-22 21:24:01 | 只看该作者
网监科不是有个小女孩的吗?今天不在啊?
地板
发表于 2010-4-22 21:34:06 | 只看该作者
实在让人气氛!
5#
发表于 2010-4-22 22:15:37 | 只看该作者
唉!害群之马!!!
6#
发表于 2010-4-23 07:58:56 | 只看该作者
想狸猫换太子啊,对方技术力量不可小视
7#
发表于 2010-4-23 08:14:3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
8#
发表于 2010-4-23 08:23:45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写的不错,拜读了!
看来戴志康要好好修改程序了!
9#
发表于 2010-4-23 08:50:55 | 只看该作者
两蚌相争,渔翁得利

小心其它本地站哦。。。。。。。。。。。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4-23 09:25:00 | 只看该作者
两蚌相争,渔翁得利

小心其它本地站哦。。。。。。。。。。。
泰州广告网 发表于 2010-4-2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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