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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爬塔吊讨薪获刑半年,专家为讨薪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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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0:3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例:

  个别工人用偏激手段“讨薪”

  爬上塔吊的宋某是宝安区一工地的工人,老板欠他3000多元钱,讨要未果后,他爬到30多米高的塔吊上,干扰了工地正常施工秩序,索要欠薪加精神损失费、爬塔吊风险费等合计5万元。当他拿到5万元钱时,就落入了法网,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今年2月,深圳平湖一家工厂准备在6日给员工们结薪放假,然而一名女工却坚持要先拿钱走人,因要求得不到满足,遂爬上6楼楼顶要跳楼,工厂被逼与女工结算。女工拿到钱的要求得到满足,而走人却是不易,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派出所拘留。

  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物业公司房租水电费20余万,拖欠32名员工3个月的工资共计近9万元,该公司法人代表伍某却销声匿迹。被欠薪的工人怕工钱要不到,在劳动部门已经介入处理的情况下,部分工人在上班时间拉横幅堵塞城市主干道,造成了该路段10分钟内无法通行。福田区公安部门依法对乔某、梁某等27人处以5至10日拘留。

  爬高、堵路,在工厂和路上扯条幅,成了工人讨欠薪的惯用偏激手段。在深圳以及国内其他城市,均不时有这样的讨薪事件见诸报端。

  分析:

  偏激手段“闹薪”害人害己

  个别讨薪者采用偏激手段讨薪,最终讨薪变成“闹薪”,引发群体事件。往往,个别讨薪者还觉得自己闹得有理由:一来,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们怎么闹都是可以的;二来,他们中不少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较为淡溥,没有意识到“闹”的后果。

  爬到高楼、塔吊、铁塔上,上演“跳楼秀”来讨薪,非常浪费社会公共资源。记者曾见识“跳楼秀”现场,当地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消防、民警、城管、120等相关人员都到齐,围观群众更是成百上千。有市民评论此事时说:“为了生命,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但是,有个别讨薪者,是完全出于‘秀’的目的,让这么多人跟着受罪,就太不应该了。

  堵路的方式,更是令群众痛恨。深圳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本身就比较拥挤,一个小小的车祸就能造成大堵车,更别提一些讨薪者堵路了,往往将道路围着水泄不通,严重妨碍公共秩序。

  实际上,讨薪者这样“闹”薪对社会造成危害,最后往往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一些讨薪者被处以拘留,而像那名爬塔吊的讨薪者被判了刑,就算欠薪拿到了,也难开心。

  打工者:

  工钱是养家糊口的救命钱

  为了几百或几千元的欠薪,大费周章地闹,值不值得?走正规程序等上几个月不也可以吗?也许,对于那些家庭年收入颇丰的白领、金领家庭来说,这些钱也不过就是他们的一件衣服、一次旅行。对于在许多工厂的工人来说,他们所受教育程度不高决定了他们收入不高,这笔钱,却是他们用来养家糊口、供儿女上学的救命钱。

  工友辛勤工作,认为赚取工资就是生活的全部,当然不能接受欠薪的发生。而欠薪事件发生时,他们又被那些老板卷款私逃的事给吓怕了,害怕自己真的讨不回欠薪。而且,走正规程序要花多少时间难以估计,难以担保这期间老板不会跑掉,把他们的欠薪给“拖没了”。于是,有些打工者就“先下手为强”,控制老板或者闹事。

  一位工友说:“在深圳,几百上千元真的不是大钱,但是,在老家,够一家人一年的生活费用了,我们怎么会不紧张呢?”

  老板:

  希望员工莫偏激多理解

  就欠薪事件、劳资纠纷,一些企业老板向记者大倒苦水,他们不少人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都希望带领员工赚大钱,谁办企业不是为了蒸蒸日上、财源广进。发生危机时,也希望员工理解一下老板,不要偏激,多数老板都会负起最后的责任。”

  在前两年金融危机中,宝安区一位老板因为发不出工资,致电给另一位老板倾诉,说因为觉得愧对厂里的员工,每天吃不香、睡不稳,说着说着还痛哭流涕。老板也是人,绝大多数都是善良的。一位在宝安经营五金厂的女老板对记者说:“一想到发不出工资,就会心急,其实我比员工担的压力大多了!”一些老板不惜变卖工厂的资产、设备以偿还员工的欠薪。

  万一老板真的玩失踪或者破产,偿还不起员工的欠薪,深圳市政府还提供欠薪保障。曾志标律师解释,《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依法整顿或经审计资不抵债且无力支付员工工资,投资者或经营者隐匿或逃跑,员工个人被欠薪数额150元以上的,由政府相关部门执行垫付欠薪申请期限前6个月以内的欠薪。垫付欠薪的数额以员工实际被拖欠的工资总额为限,但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比如说市2009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723元,也就是不得超过9344.6元。

  律师:

  讨薪可申请法律援助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说,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由劳资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更是屡见不鲜,为讨薪,部分农民工不惜以放弃合法权益为代价,采取过激方式讨薪,非但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引发恶性社会事件,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检方提醒,广大工友若遭遇欠薪问题,须采取理性合法手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机关也将加大对欠薪企业、个人的打击力度,加快办理已进入司法程序的工地工人投诉案件,并积极监督案件审结后的执行情况,共同维护工人合法权益。

  一些讨薪者表示,走合法程序讨薪太麻烦,所以才会铤而走险用偏激手段。记者向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曾志标律师了解到,对于劳动争议,员工可以选择两种方式维权,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走正规合法程序讨薪,最快15天最慢半年。如果通过调解处理,最快可以在15天内得到解决,而通过劳动仲裁,相当部分案件可以在45天内得到裁决结果。涉及金额较大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基本也可以在半年内得到最终结果。

  一想到要走程序、打官司,一些不太懂法律的讨薪者就头皮发麻,况且程序复杂、耗时很长。对于他们来说,旧工作没有了,要马上去找新工作养家糊口。曾志标提醒,如果讨薪者不懂程序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亦可向市总工会或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这样将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服务。

  支招:

  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在今年的一次执法检查汇报会上介绍,目前深圳劳资纠纷内容从单一向多样化发展,深层次问题不断产生,多发性劳资纠纷仍以工资、补偿金等权利之争为主,深圳重大劳资纠纷60%由欠薪引发。据记者从相关资料中了解,深圳基层劳动关系调处力量薄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员严重不足,人均办案量超过150宗,是全国平均标准的3倍。

  当打工者遭遇到欠薪难题,他们一般都会把希望寄托于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希望有人来为他们主持公道,尽快拿到欠薪。一位工友说:“虽然按程序,欠薪纠纷可以在15个工作日至半年内解决,但是,执法人员能不能够更加‘以人为本’,有些事可以早一点的,可不可以不用拖到最后才给答复,我们心里很急,要去找新工作,甚至暂时离开深圳,当然想早点拿到欠薪作个了结。”还有一位工友说:“现在,有些人就是这么认为的,闹才有人理,不闹没人理。以为往楼顶上一站,就能最快解决问题,这种风气真不好,所以希望执法部门能及时解决我们的问题。”一位市民说:“虽然没遇到欠薪问题,但非常同情工友们赚点钱不容易,希望执法部门能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也不会波及公共秩序,工友也不会被惩罚。”
沙发
发表于 2010-7-26 10:36:34 | 只看该作者
谁对谁错
板凳
发表于 2010-7-26 11:22:4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啊!谁欠了谁的?
地板
发表于 2010-7-26 12:57:18 | 只看该作者
............
5#
发表于 2010-7-26 13:50:04 | 只看该作者
讨薪者本意也不想这样折腾呀,遇到这样的老板没办法出此下策,没想到触法
6#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3:56:50 | 只看该作者
主要是因为现在好多人觉得“事情闹大了好解决”,所以就想方设法的追求极端、吸引眼球,而之前确实是因为媒体的作用,让那些“闹大了”的人事情很快得到圆满解决,但这样同时埋下了祸根,导致争相效仿。

所以还是要法制,再宣传下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法不容情,法律就是法律,铁板钉钉,只有这样才能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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