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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名牌包自用入境 海关要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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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0-27 14:18: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己买自己用的东西,也要申报征税么?”前日下午,几名旅客经皇岗海关入境时,被关员查获其携带新购的LV手袋入境未申报,结果价值超限,被立案处理。
据了解,海关总署54号公告明确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HERMES、LV、CHANEL、GUCCI、PRADA等顶级品牌的手袋都有,我们查到最贵的一个售价人民币7万多元。”据悉,近年来旅客购买名牌手袋、名贵手表、金银珠宝等奢侈品带入境的情况明显增多,由于一些旅客对海关监管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违规行为屡有发生。
皇岗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名牌手袋价格一般都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如购买入境需向海关申报,并办理征税等手续,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要承担法律责任。
沙发
发表于 2010-10-27 17:45:33 | 只看该作者
虽然用不到,但学习下.
板凳
发表于 2010-10-27 18:20:24 | 只看该作者
哎。悲哀,什么都要税,现在好像睡觉不要税,其他什么也要了!
地板
发表于 2010-10-27 20:29:56 | 只看该作者
iPad要征税1000元。
5#
发表于 2010-10-27 22:52:15 | 只看该作者
当今社会乖乖哄乖乖
6#
发表于 2010-10-28 08:11:31 | 只看该作者
哪天我去香港的时候看看,我是买不起的。我们老板娘的包最便宜的都要7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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