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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性日记门”局长因受贿百万被判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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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20:18: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南宁12月14日电 (记者张莺 刘晓莉)1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韩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韩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韩峰作为“日记门”当事人曾在今年年初引发网络关注。

法院表示,对检察机关追缴并扣押及被告人韩峰退出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69.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韩峰受贿犯罪所得的一套商品房,依法予以没收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0年,被告人韩峰利用其先后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经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为陈某等人谋取利益,并于1999年5月至2010年2月,索取及非法收受陈某、赵某、王某、高某、董某、黄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69.5万元及商品房一套,该房陈某共支付房款319807.8元。案发后,被告人韩峰已主动退出赃款人民币591807.8元;反贪部门追缴赃款人民币2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韩峰归案后,能主动退出其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可对被告人韩峰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年初,互联网流传“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与他人发生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和不正当经济往来在网络引起众多关注。3月份,韩峰涉嫌受贿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9月2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韩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刑事诉讼。

网上热传烟草局长“香艳”日记 很黄很腐败


羊城晚报:“这个局长有意思,日记啥都写。”昨天,一部被认为是广西某市烟草局局长的日记在网上引起极大轰动,被各大网站疯传,天涯社区有关帖子的点击量至昨晚已超过20万。网友看后评价,日记主人的中心工作是喝酒,其次是玩女人,日记不异是一部新的官场现形记。

网友“含仙子”前天在天涯社区发帖展示的“局长日记”,包括从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1月31日每天日记,以及之后的5篇,共计145篇,每篇一般几十字。网友评价日记“非常简练,但真实生动,文笔流畅,充分刻画人物内心世界,尤其是细节描述得较好”。

有网友对日记真实性提出怀疑,认为日记如此私密的东西,不太可能外流。但也有网友相信是真实的。网友怀疑是局长情人小谭的丈夫“含仙子”发现此事后,非常气愤,而在网上揭发这件事。

真有这么多情人?

该日记被网友公认为是“香艳日记”,很多篇日记提及性事,并涉及几个女人。

“9月18日星期二 21-32℃ 晴上午在宿舍。下午先去国大要了个房再去办公室,容××等来,明天他们考专卖员,晚上和他们一起喝了不少的红酒。11点多去国大,小谭早到了,她来月经……”9月26日“晚上小谭要和我做,她29号要结婚了还要和我玩,看来这个女孩真是太野了!……”12月4日“喝多了。小盘也多了,叫她到我房间……”(省略号处为性活动描写)。

性事地点主要在广西当地宾馆,也有在广州,还有在情人小谭家里。

“局长日记”在2007年最后一天对一年工作、人生观及玩女人有总结体会:“二〇〇七年过去了,这一年我的工作更顺手了,企业规范,中层干部努力而理解我的工作意图,我在员工中的威信高,今年更是全面完成任务,收入又高达20万元,明年更好做。鉴于此我都无所谓回不回区局了,能再干二年直接回区局干个闲职再内退最好。今年儿子又争气,得到了推荐研究生,不用考了,两年后他找工作会容易多。今年自己玩相机上了一个台阶,今后就会好好地玩到老。玩女人上,终于玩了,又和小盘玩上了,还固定地和谭××玩,还有个莫×待玩,今年真是交了桃花运,女人多了就是要注意身体。”

另外,网友总结日记里提到与他有性关系的女人除了谭××、小盘,还有彭×、杨××、李×,这些女人的特点也被“盘点”出来。

工作就是请客吃饭?

日记显示,在大部分的日子里,这位局长都在喝酒,不管周末还是工作日,并常“喝多了”,工作日下午还在烂睡。2007年9月29日星期六“晚上和一帮中层陪交警大队的林政委吃饭,又喝了不少酒”、10月15日星期一“晚上厂里的何书记、宋厂长、销售部的所有领导都来了,喝了不少洋酒,多了”、11月26日星期一“中午刘××来和他们一起喝酒,喝多了,下午睡到晚上”,等等。

日记又记录了两次受贿经历:9月16日“中午王××叫去桂景大酒店吃饭,就我们俩,他给了两瓶茅台酒和5万元,存了3万,拿两万回去”、9月20日“下午到办公室,陈×到办公室坐一下,给了1万元,李给了2000元”。

日记还有官场内幕交易:12月11日“晚上和黄××及土地局的肖局等一起吃饭,定了我们出报名费500万,以确保地皮到我们手,又喝了不少。”

日记还显示,这位局长经常去考察顺带游玩。但这些都不影响被评为先进。2008年1月25日“下午表彰和总结,我们又得了先进,今年可以拿满工资了,达到25万元”。

发帖者自称是其情人的丈夫

日记内容显示,日记主人或是广西自治区××市烟草专卖局领导。如日记主人去南宁开会,11月22日“下午区政府集合工业、商业、政府的一起开会,本意是逼我们商业多卖地产烟,结果变成要求政府多支持。明年区局给××(市)的任务很好完成”。

发帖网友“含仙子”在跟帖中说这个局长后有职务变动,调到广西烟草专卖局当了处长,并透露了自己发帖的动机:“如雷轰顶!偶然发现妻子在两年前和她单位的局长有不正当关系,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无数次!”

有网友认为,日记有可能是捏造的,认为“谁会在日记里留下违法违纪的证据呢”,而且日记也不太可能外流。但也有网友认为日记如此生动真实,不似有假。

日记门进程

2009年11月 韩峰“香艳日记”在百度首现后被删除

2010年2月初 韩峰“香艳日记”在小范围传播

2010年2月22日 韩峰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停职调查

2010年2月28日 韩峰“香艳日记”在网络上发酵

2010年3月1日 官方宣布纪检部门对韩峰立案调查

2010年3月2日 多名记者在来宾市烟草局采访受阻

2010年3月9日 韩峰被移交南宁市检察院立案调查

2010年3月13日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对韩峰进行逮捕
沙发
发表于 2010-12-14 22:25:42 | 只看该作者
真话不能说啊!
板凳
发表于 2010-12-15 09:0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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