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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调高城乡困难户救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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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18:1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保障城乡低保等困难对象基本生活,日前,姜堰市决定对今年下半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重残人员救助标准进行调整,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调整到3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40元调整到170元。同时,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标准按城乡低保标准调整。
    从今年7月起,该市民政部门利用两个月时间,按照新标准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实施了动态调整,城市低保核减43户105人,核增35户68人;农村低保核减976户1324人,核增972户1305人。同时,确定城乡重残人员参照城乡低保标准全额救助,共核定城市重残93人、农村1161人。
    该市财政局局长尤玉华说,该局将根据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的人数,及时安排市本级财政所需负担资金570.1万元,确保低保救助金的发放。
沙发
发表于 2009-11-9 18:43:35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城乡统一。
板凳
发表于 2009-11-9 18:53:49 | 只看该作者
2# 天下任我行


这个很难!
地板
发表于 2009-11-9 19:50:06 | 只看该作者
从公务员口里省下一丁点儿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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