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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应该做的,不然对不起这身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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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8 09:1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海陵区苏陈镇5岁女孩小蓉被狗咬伤,家人上路拦车去医院,20多分钟都没拦到车子。姜堰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张鑫下班路过这儿,立即送小蓉和家人去医院。事后,张鑫悄然而去。小蓉的爷爷老陈找了20多天,6日上午才找到张鑫,要给50元钱车费,张鑫婉言谢绝,“这是我应该做的,我要对得起这身警服。”
老陈说,8月15日晚6时许,孙女与家狗玩时,狗咬了孙女儿右小腿一口。随即,他们抱着孙女儿上路拦车,拦了20多分钟,都没拦到车子。后来,一辆私家车停了下来,司机是位穿制服的民警,先把他们送到苏陈医院,后来又送到姜堰市疾控中心。
老陈说,当晚8时30分左右,医生为孙女儿治疗好后,疾控中心安排车子送他们时,他们才发现民警已经走了。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是民警请求把他们送回家的,他们感到意外,那位民警想得真周到。
6日上午,老陈来到姜堰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在派出所公示栏上,老陈认出了张鑫,“终于找到了,就是他”。
见到25岁的张鑫,老陈冲上前去握他的手,不停地说“谢谢”,张鑫早忘记了这事,要不是老陈细说,根本想不起来。
老陈说,当晚由于心急,没仔细看他的车牌和身上的警号。从8月16日开始,他有空就外出寻找好民警,想还掉车费,当面说声感谢。
张鑫说,他家住海陵区,那天下班后,他驾驶私家车回家。在新328国道张甸蔡官十字路口,看到有位老人站在路中央拦过往的车子,看样子有急事,他随即停车帮忙。“小事不值一提,这是我应该做的,我要对得起这身警服”。
沙发
发表于 2012-9-8 10:19:09 | 只看该作者
张鑫好样儿的,看好你!
板凳
发表于 2012-9-8 10:49:18 | 只看该作者
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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