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考勤工资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人坛
搜索
查看: 178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因离婚问题而要跳河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09:3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应婷婷)9月17日晚,一名女子因离婚问题欲跳河轻生。幸亏被周围居民及路人发现,及时劝下。
    当天20时10分许,记者接到消息,称城区三水大桥上有一女子要跳河。20时2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看见,一名中年女子正坐在桥南侧的地上,大声哭泣。周围有3名女士和1名男士正在好言相劝,安抚她的情绪。经过众人的劝说,20多分钟后,该女子情绪逐渐稳定,20时50分左右,众人将女子带离三水大桥,来到附近的三水佳园小区。
    小区保安拿来长凳让女子坐下,众人继续劝说。记者了解到,女子小芳(化名)现年36岁,俞垛人,常年和丈夫在外跑船。当天下午,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分手后,小芳越想越伤心,欲跳河轻生。
    劝回小芳的3名女士都是三水佳园小区的住户,一个叫徐霞,一个叫田小芹,另一个抱小孩的女士姓夏,还有一位男士则是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徐锋。
    徐霞说,当晚小芳从小区门口经过时,哭声很响。想到不远处就是三水大桥,她连忙招呼田小芹和小夏追了上去,对小芳进行了劝阻。随后,骑车经过的徐锋也一同劝说小芳,还帮忙与小芳的婆家取得了联系。
    直到当天21时40分许,小芳的公公及两个孩子赶到,小芳坐上回家的汽车,徐霞等人才放心地返回家中。转自《姜堰日报》
沙发
发表于 2012-10-2 22:22:49 | 只看该作者
要冷静啊,为了些家庭琐事而轻生不值得。
其实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人坛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姜堰论坛|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 苏ICP备18040877号-1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4735号  人坛成长的足迹:   

GMT+8, 2024-11-10 20:44 , Processed in 0.137094 second(s), 23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