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考勤工资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人坛
搜索
查看: 325|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警惕】男子冒充民警查非法同居 拽走女青年在空地强奸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9-25 10:4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务工男子杨某冒充派出所民警夜查非法同居者,一天凌晨将租住的女青年带走,趁机将女青年强奸。第二天晚上,杨某又来到女青年的暂住处欲行强奸时,被附近居民当场抓获。9月 2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城阳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5年。

  2009年10月3日凌晨1时,24岁的务工青年杨某喝酒后来到城阳区一加油站附近,找到打工女青年马某的暂住处,冒充派出所民警正在夜查非法同居者。杨某以调查为由强行将马某带走,将马某拽到了一处空阔地带时,杨某对马某进行恐吓,并将马某摁倒在地实施强奸。

  第二天晚上9时,杨某再次来到马某暂住处,欲再次强奸马某时,被周围的居民发现并报警,大家随后将杨某围住抓获,交给了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经过警方调查,杨某是假冒民警进行非法活动,杨某曾在2004年因故意伤害罪在天津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杨某后被提起公诉,城阳法院审理认为,杨某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杨某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假释。杨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近日,城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得假释。(记者 刘纯来)
(新华网-半岛都市报)
沙发
发表于 2010-9-25 11:32:40 | 只看该作者
没得命。。。。。。。。。。。。世界上不单单只有性啊。。。。。。。。。
板凳
发表于 2010-9-25 11:4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恋恋


    恋恋,这算感慨吗?
地板
发表于 2010-9-25 16:21:43 | 只看该作者
说带就带走拉!!!
借用偶然的一句口头蝉
“什捏人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人坛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姜堰论坛|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 苏ICP备18040877号-1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4735号  人坛成长的足迹:   

GMT+8, 2024-11-30 16:53 , Processed in 0.111092 second(s), 2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