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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当代社会,买个正宗的商品房却没进户门,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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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5 13:4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5月,于姜堰东方明珠城买了套住宅,120多平方,总价40万。由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是家里老人去签的,现在的所有合同都是网上签订的,也就没看合同。现在房子要交房了,问了所要的费用,总共11000元左右,其中物业费3000元左右,还有其余的8000多元,由进户门、单元门、车库门、太阳能等四项组成(房产证由银行办理)。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就蒙了,我在盐城市做房产销售,第一次听说这些费用是要由业主自理的。我们盐城市的所有房产申报的物价房产一房一价表都是在网上有公布的,可是我们的姜堰却找不到,我无法看出当时申报备案的时候这个房子的这些东西是否有申报上去?我打过物价局电话,他们说去售楼处了解,但是这些备案表都是在物价局的,我也无法肯定他们是否会串通?还有商品房的门窗是否是交房的必要标准,既然是,为何还有业主为开发商买单呢?就算上面的都是对的,平均上面4项每项2000元,单元门是由一个单元的10户分担的,总和这一个单元门是20000元,这是一个用什么材料做的呢?(合同中可没有注明楼宇对讲系统由业主买单)耐人寻思!
    现在或许也没人能帮我什么,我写这些只想提醒姜堰的广大买房的人,签合同一定要看清楚,不要随便签字!!!!希望大家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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