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顾宝风,今年34岁,是姜堰市大伦镇人,2009年6月12日中午11时10分左右,我骑着电动自行车接小孩放学,被一辆悬挂苏MM272学,车上喷有姜堰市驾协机动车培训中心的教练车在人行道上突然打开车门时撞成重伤后昏迷不醒,车上人员随即不知去向,幸遇好心人拨打120送至姜堰市人民医院经多天抢救并大脑颅骨修补后才幸免于难。事后得知,苏MM272学车教练为俞荣勤,而事后竟由其没有教练证但也一直从事驾驶员培训的妻子朱红珍出面顶罪。
后经交警查明,其所开教练车辆为网上盗抢车辆,但其时朱红珍还承认苏MM272学牌照为姜堰市驾协机动车培训中心负责人仲亚静所给并出了书面手续给我(时至今日,姜堰市各大驾校仍有很多车辆为教练通过各种途径购得,牌照从驾校取得)。并且,2009年3月10日,姜堰市运管所以姜交运稽罚字[2009]第000082——1号对苏MM272学教练车朱红珍涉嫌未经许可在规定场所内(未在驾校内在园区道路上)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被处以1000元罚款,据朱红珍本人讲按法本应处以几万元的的处罚就因为姜堰驾协驾培中心负责人仲亚静出面打招呼才只处以1000元处罚并出面取出挂有苏MM272学的教练车(系同一车辆),给朱红珍继续从教。
但当本人将朱红珍及姜堰市驾协培训中心起诉至姜堰市人民法院后,朱红珍迫于驾协驾校压力,其再次给驾协培训中心出了牌照不是驾校负责人所给的前后矛盾的承诺书。而姜堰市人民法院既不到相关部门核实,也不到车管所,驾校,运管所调取档案资料,而当我委托律师前往泰州车管所,姜堰运管所,姜堰驾协机动车培训中心调取资料时遭到百般阻拦,均无果而终。最终,姜堰市人民的法院判决姜堰驾协机动车培训中心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现在对方在我治疗过程中一共只支付了100721元,我自己却是另外垫付了20000元,试问?对方撞了我,最后药费不足的一部分却还要我垫付,先不说对方应该支付的药费,可我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支字不提,在我治疗期间,对方基本未去探望我,都是我家人陪我,医院催款时都是我们自己找上门他们才象打发似的象征性的掏出一些钱来,这样的天理何在?公道何存?
现如今,我原本在服装厂每月还能挣两千多元,现在只能坐在家中靠丈夫做保安每月几百元的收入支撑一家三口艰难度日,而我每日头痛难忍,稍一动弹就头晕地转,每每想到姜堰驾协机动车培训中心串通无良教练夫妇勾结姜堰市人民法院至今仍逍遥法外,而我只能终日以泪洗面痛不欲生,谁能帮帮我!
我的联系电话为:13961082178
D:\1\1.jpg
D:\1\2.jpg
D:\1\3.jpg
D:\1\4.jpg
D:\1\5.jpg
D:\1\6.jp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