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考勤工资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人坛
搜索
查看: 11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犬的繁殖理论分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22:1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犬的繁殖理论分析
基本上来说,繁殖理论是有三大主流的,分别是近亲繁殖(Inbreeding )、系统繁殖(Linebreeding )及不同系统繁殖(Out-crossing/Out-breeding),但要注意无论用那一种繁殖理论,都要以同一种纯种狗作繁殖,才称得上为纯种犬只繁殖。
繁殖前需知
未决定用何种理论作犬只繁殖前,应注意:
(1)优劣点均衡,即要均衡用作繁殖的公犬及母犬的优劣点,若公犬及母犬皆有相同之缺点时,便要避免用此两犬作交配,起码用作繁殖的公母犬中,要有某个优点是另一头犬的缺点,才能有互相补足的作用(Compensation)。
举个例说,若所繁殖的犬种的标准是需小耳朵的,而用作繁殖的公犬的耳朵稍大,母犬却是小耳朵时,便可将两者交配,但若母犬与公犬同是大耳时,所生的子代便仍是大耳,所以不应选此两犬作繁殖。
但当找不到两头所有优劣点皆能均衡的犬只时,便需懂得取舍,如某狗种的标准是需要双耳竖直挺立,但用作繁殖的狗儿的耳朵都是下垂时,便应避免以此两犬作繁殖;相反若此缺点对该犬种而言,并不是大缺点时,在这无可选择的环境下,便要用此两犬,所以优劣点均衡是讲求繁殖者的智慧及对繁殖的认识。
(2)正确来说,一头纯种犬是会有一张血统证书(Pedigree),这张血统书会写上该犬只的上几代的登记名字;其实这张血统书若是正确的话, 不仅可作该犬的身份证明,更可帮助分析其本身血统有无特殊优点及缺点;举个例说,血统证书显示这只犬是围绕着公VA1及母VA2繁殖出来的,因此要了解1、2这两条犬本身的优劣点及繁殖这两条犬的繁殖家所繁殖的犬只的血统,若1、2这个犬种是需要小耳朵时,虽然1、2的子代已属好犬,但耳稍大时,这便需要用一只小耳朵的犬同1、2的子代作交配,守可补1、2子代的不足。了解以上两点后,就可决定用甚么方法作犬只繁殖。
何谓近亲繁殖(breeding)?
所谓近亲繁殖是繁殖组合内,其血统关系是十分相近,如父配女,子配母,同父同母之兄妹交配,半兄妹交配(分两类:一是公犬与母犬同父而不同母,二是同母而不同父)。在以上的组合中,以同父同母的兄妹之血缘最接近,因为理论上而言:同父同母的犬只之遗传是一样的。
《优者愈优,劣者愈劣》
《优者愈优,劣者愈劣》是近亲繁殖的一大特点;在近亲繁殖中,由于母犬与公犬的血缘非常接近,两者交配时,它们所有的遗传因子会更加加强,更加纯化,在此情况下,可能会在一窝狗仔内,有某一只犬的遗传中能表现出它本身血系所有的优点, 这便所谓《优者愈优》;但相对来说,好的遗传可以集中在一起,劣的遗传也同样可以集中,所以所生的子代中,同样有机会出现一只集所有劣点于一身,外貌不像该犬种的犬出现。
何谓优? 何谓劣?
这其实由该狗种的标准决定的,例如德国牧羊犬要有坚挺竖立的耳朵,所以若生的子代有一对竖立坚挺的耳朵时,这便是优秀的遗传因子,相反来说,由于斗犬(Bulldog)的耳朵是需要分开及扭曲向后弯的,那么若其子代的耳朵是挺直时,在斗犬此狗种来说便是极坏,所以作任何繁殖方法时,都是以该犬种的标准为根基,懂得不同犬种之标准,便能知道何谓优,何谓劣。在近亲繁殖中,优劣点皆会集中在一起,所以理论上,同一父、同一母所生下来的犬仔中,其机率有三组:一组是集中优点的,一组是优劣点参半,而另一组则是集中劣点的,在此情况下,会发现《优者愈优,劣者愈劣》的机会是均等的。
为了避免劣者愈劣和近亲繁殖带来的遗传病,德国犬协(SV)的规定是:血统证书后背的三代血系(父系、祖父系和曾祖父系)以内禁止繁殖。



近亲繁殖是让血缘关系非常接近的雄犬雌犬交配繁殖代的方式。也就是父、女、母、子、兄妹间的交配。从养犬的角度来看,近亲繁殖可以使遗传基因的变异减小而保存其原有的优良品质。不过,近亲繁殖有可能生出特别优秀的小犬,也有可能生出体质低劣、畸形、疾呆和无繁殖能力的小犬。从医学和优生学的观点看,近亲繁殖的方式不宜鼓励和普遍采用。但为了某种需要,近亲繁殖确实是固定犬的基因的一种较好的手段。


简单的讲,兄妹可以配,而且很好,但生出劣质幼犬的机率也很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人坛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姜堰论坛|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 苏ICP备18040877号-1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4735号  人坛成长的足迹:   

GMT+8, 2024-11-30 07:19 , Processed in 0.706836 second(s), 21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