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加大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姜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向社会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希望广大群众凡发现有涉及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市农委负责接受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0523-88802110、88803219、12316。 市质监局负责接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不含现做现卖)和在商场、超市及其他有形市场(以下简称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非餐饮类食品的生产加工点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0523-88271315、12365。
市工商局负责接受市场流通环节以及在有形市场内现场制售食品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在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非餐饮类食品的销售点、现场销售食品的摊贩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接受餐饮服务环节以及保健食品、集体食堂、在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餐饮类食品(可直接食用的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摊贩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0523-88207336、88207337。 市商务局、供销总社负责接受食品进出口和生猪屠宰环节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0523-88129270、88129296。 市城管局负责接受违章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以及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0523-82778506 市卫生局负责接受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0523-88086005、88086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