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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与妻子同名同龄,悲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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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14 09:1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女网友小吴与妻子大吴同名同姓同年生,而且同为泰州人。一系列的巧合,让叶强对女网友产生好感,并与对方发展成情人关系,期间,叶强赠与小吴几十万元。大吴知道后,将小吴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还钱。日前,泰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缘分
  2010年5月,叶强上网聊天,随便加了个女网友。让他惊奇的是,这名在苏州打工的女子不仅与妻子同名同姓,而且与妻子同年出生,也是泰州人。
叶强随即对网上这个说话直爽的女子产生了强烈的好感。
  与网友的妻子同名同姓,小吴也觉得好玩,双方很快打得火热。当时,叶强的妻子正怀着二胎,叶强借出差的机会,去苏州会小吴。
  34岁的小吴,此前有过一段婚姻,离异后外出打工。爱上叶强后,小吴辞职回到了泰州。
短信
  2011年9月的一天晚上,大吴正在哄儿子睡觉。突然,手机颤动了一下。她拿起来一看,一条陌生短信:你是叶强老婆吗?你老公在外有女友了,你知不知道?
  大吴以为是丈夫的朋友恶作剧,没理会。
  4月的一天,大吴又接到了同样的短信,心里犯了嘀咕,她回复过去,“兄弟,不要开这样的玩笑,会影响我们夫妻感情的。”
  对方回复:“我就是他在外面的那个女人。真的,不骗你!”
  大吴肺都快气炸了,她打电话过去对质,对方却拒接电话,只用短信沟通。
  “你们夫妻没有感情,怎么还在一起啊?他已经不爱你了,你到现在还赖着他干什么?”
  对方讲了叶强生活中的许多细节,这是编不出来的。
  大吴来到丈夫公司,发现她名下银行卡上有资金不明去向。叶强搪塞不过,只好坦白了。
  大吴吵着要离婚。叶强埋怨小吴不该得陇望蜀。权衡之下,他选择回归家庭,毕竟妻儿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官司
  小吴心灰意冷,迅速与另一男子结了婚。
  叶强大为光火,认为小吴欺骗了他,选择与妻子站在同一战线。
  大吴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吴还钱。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小吴与第三人叶强为情人关系。叶强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分三次从大吴的银行卡上转账30万元至小吴的银行账户。
  一审判决小吴归还20万元。
  大吴与小吴都不服这一判决。大吴要求对方全部返还30万,小吴一个子儿也不想掏,说两人相处期间全花掉了。
  双方都上诉到泰州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那天,同名同姓同年同乡的两个女人终于见了面。但双方至始至终没有正眼看对方。
  小吴说:与叶强相处时,并不知晓叶强有家庭,因而“我不是小三!”这30万元是基于与叶强结婚为目的而受赠的,并且在与叶强共同生活中花掉了。
  大吴的代理人说,三个当事人都是本地人,住处也离得不远,你小吴与叶强交往长达一年多,竟然声称不知道对方已婚,明显不符合常理。此外,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其赠与行为应该全部无效。
  由于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沙发
发表于 2013-3-14 09:18:23 | 只看该作者
看帖要回,回帖才健康,在踩踩,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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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14 10:02:36 | 只看该作者
有这事!也许月老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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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3-19 07:50:01 | 只看该作者
无巧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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