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考勤工资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人坛
搜索
查看: 299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活常识] 关于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09:02: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在几个月前因喝酒开车与一辆轿车相撞,问题不严重,只是擦伤汽车。我知道我不应该喝酒开车我非常后悔.在交警处理过程中,她的汽车要求去4S店修理,我的汽车在本地修,为了尽快把事情处理好,交警要求先把对方的汽车修理费先给4S店,《2汽车已经报保险公司》,后来我的汽车赔了交强险2000.对方的汽车修理费用是11400,可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对方的理赔的钱为什么不好给我,早知道我就不先给修理费了.现在我想不通的是对方修车钱是我先掂的,为什么理赔钱不给我,如果我个人找对方要,那是不可能的,保险公司告诉我谁的汽车理赔的钱就给谁,我真的想不通,谁能告诉我保险公司这样做是不是人性化
沙发
发表于 2013-8-22 09:05:1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8-23 05:18:17 | 只看该作者
顶起顶起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8-26 14:36:5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人坛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姜堰论坛|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 苏ICP备18040877号-1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4735号  人坛成长的足迹:   

GMT+8, 2024-11-29 08:56 , Processed in 0.164192 second(s), 1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