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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只等你一个人 于 2013-12-27 15:45 编辑
我叫盛敏朝,是一名即将毕业的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原籍安徽。
我的母亲曹汉芹, 48岁,因哮喘发作于2013年11月30日来到泰州第四人民医院北郊分院求诊,该院医生在没有任何诊断及检查的情况下开了两瓶液体,第一瓶液体输了30多分钟病人正常,第二瓶头孢西丁只输了一分钟,我母亲就口唇发紫,呼吸困难,失去意识,紧接着呼吸,心跳骤停,被紧急送到泰州第四人民医院急救,两小时后该院就对家属下了病危通知书。我们无法接受残酷的事实,抱着一丝丝的希望又转院至南京军区总医院后,于12月1日23点死亡。
我们无法接受一个活生生的人仅因为输个液出来就成了一具尸体,事情发生后,我们找到医院就我母亲的死亡寻求说法,泰州第四人民医院和北郊分院最初相互推诿,再然后以病人是多年哮喘属于正常死亡为由拒不承担任何责任,多次协商没有结果。
我们多名家属全部是外地人,我本人也迫不得已暂时中断了学业,在泰州举目无亲。恳请社会各界帮助我们主持公道,让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郊分院对我母亲的死亡给个明确的说法,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我的电话是15656592359,在此谨代表全家向您表示万分的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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