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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危机”暴露银行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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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21:1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国建、黄发兴等15人虚构“汽车退税”、“信用卡被扣年费”、“提供六合彩特码”等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上千万元,主犯朱国建以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这起案件中,诈骗团伙通过互联网等购买以他人身份开户的各大银行账户达2348个,用以将诈骗赃款转账、取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这并非个案,近年来,以他人身份办理借记卡从事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冒用他人身份办理贷记卡恶意透支等信用卡诈骗活动呈多发态势,使用他人身份资料办理银行卡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主要手法。《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银行为了拓展市场忽视银行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形同虚设是引发“银行卡危机”的主要原因。

  持他人身份证复印件竟能办理信用卡

  今年3月8日,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接到中国农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报案,该行办理的多张信用卡被恶意透支,现在无法联系到办卡人。

  丰泽分局经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蔡攀峰说:“不法分子向银行提供了18名受害者身份证复印件,通过伪造公司及房产局印章等方式,制作了虚假的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分批次申请办理了18张信用卡,透支本金17万余元。”

  今年6月17日,丰泽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倪某。蔡攀峰说:“不法分子准备了专用手机卡,将手机号码留在办卡资料上,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时打电话来了解情况,不法分子也能对答如流。”

  丰泽警方介绍,经调查,负责办理信用卡的银行业务员为拓展业务量,违规操作,没有审查、核实办卡人身份资料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伪造相关材料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呈多发态势,福建福州、厦门、龙岩等地多次发生该类案件。从这些案件看,犯罪团伙有专人搜集他人身份资料、伪造相关证件、利用银行管理漏洞实施犯罪活动。
身份资料成为“抢手货”,除通过网络贩卖、集中收购等渠道外,伪造身份证复印件也成为新的方式。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近日发布预警信息,目前互联网上有一种“身份证复印件生成器”,下载安装后既可用来生成“一代身份证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据龙岩警方介绍,安装后打开页面,按照提示输入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现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上传一张证件照。随后,点击“证件保存”选项,并打印出来,一张十分逼真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制作完毕。

  龙岩警方的预警信息称,一旦有人利用此软件生成他人身份信息,极易引发诈骗等一系列案件。由于身份证复印件的分辨率太低,如果不仔细看,根本不可能分辨出真假。

  龙岩警方称,身份证复印件只是一份附加证明材料,只有和原件一起使用时才有效,因此银行、电信等单位受理业务时,要高度负责,务必同时让客户提供身份证原件,以防不法分子利用管理漏洞实施作案。

  用他人身份证开了两千多个账户搞犯罪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开设银行账户为不法分子从事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逃避打击提供了便利。

  泉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诈骗案件做出一审判决,15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1人因诈骗金额上千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朱国建通过网络购买等方式持有以“孙小花”、“许自敏”等人为账户户名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等银行账户2348个,用以从事将诈骗所得转账,并以取款金额3%至4%的抽成为条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从事取款、转账活动,形成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诈骗团伙。

  法院庭审查明,以他人身份开户领取的银行卡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渠道“明码标价”贩卖,一张银行卡的通常价格是40元,犯罪团伙有专人收购。据警方循线追查,用以开户的身份证是陕西、内蒙古等省份的偏远山区村民所有,经调查,这些人的身份证曾丢失。

  据福建省公安厅的消息,近年来多发的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形成网络购销事主身份资料、贩卖身份证、散布虚假信息、取款、幕后操纵等犯罪链条。一旦诈骗得手,犯罪分子往往能通过一两个小时就将赃款转移到数个甚至数十个账户,分别取走,由于涉案账户大多是异地账户,公安机关难以在第一时间冻结账户。

银行管理存在漏洞

  泉州市银监局局长刘子荣说,目前关于银行卡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从发案情况看,是一些银行没有将规范发卡的制度落到实处引起的。

  刘子荣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部门规定,银行卡客户申请开户、办理贷记卡时,银行要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确保申请人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要充分利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验证客户身份信息,未履行责任导致匿名、假名账户的,要依反洗钱法予以处罚,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刘子荣说,当前,监督部门大多还是对违规行为进行事后处罚,落实这些制度主要依靠银行自身,银行的安全管理应当加强。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经侦大队队长戴强华说,近年来破获的电信诈骗、妨碍银行卡管理案件看,不法分子收购他人身份证,到银行用一张身份证办理数十张、上百张银行卡用以转账、洗钱现象屡见不鲜,这暴露了银行安全管理漏洞。

  戴强华说,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一些银行为了拓展业务忽视了银行卡安全管理,一些银行对员工规定了每年办理信用卡数量的硬性指标,并将办卡数量与员工收益挂钩,员工为完成任务,在客户资质审查方面放松了标准,导致银行卡诈骗案件多发。对于那些拿着别人丢失的身份证办卡者,银行可以通过在柜台安装身份证识别仪识别出哪些是已挂失的身份证,进而查明办卡者真实身份,目前,安装身份证识别仪的银行还不多,多数银行的安全意识还不强。对于代理他人办卡者,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同时核实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资料,并记录在案,为公安机关日后查处涉及银行卡的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5#
发表于 2010-8-28 01:30:27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8-4 00:08: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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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3 22:25:07 | 只看该作者
这银行也要有个机制,跟公安联网,就跟旅馆登记一样。
沙发
发表于 2010-8-3 22:00:10 | 只看该作者
都是钞票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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