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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一司机撞人后不堪压力跳楼身亡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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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2:3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日上午7点30分左右,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一名货车司机小曹,在当地一乡间公路与一骑摩托车的女子相撞,女子重伤后被送往当地人民医院急救。女子家属与司机见面后,曾劝司机“事情已经发生了,大家都不要急”。可司机最终还是不堪压力,在承诺筹措住院押金后,从医院9楼楼顶跳下身亡。

  受害人还在抢救 肇事者却已经跳楼

  锦江小区位于泰州高港人民医院的西侧,小区的刘奶奶告诉记者,她家和医院病房大楼仅一墙之隔。

  昨天上午临近11点时,她和同楼的几位老人从菜场买菜回到小区,抬头发现医院病房大楼9楼楼顶站着一个人,只见他时而跷着二郎腿坐着半空中的景观架子上,时而起身来回走动,时而又坐在楼顶的边缘上面。刘奶奶指着上方对身边几位老人说,你们看那个人好奇怪啊,也不害怕掉下来?其他老人推测说,楼顶男子很可能是帮医院楼顶搞维修的。她想想有道理便回了家。她饭后有点不放心,再次出门查看,发现该男子双脚站在楼顶边缘,动作就像体育运动中的立定跳远一样。“不好,他要跳楼!”刘奶奶大喊,邻居闻讯立即报警。

  和刘奶奶同住一栋楼的张先生说,他出门时看到男子在上面打电话,因为太高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见他要跳楼,大家齐喊:“别跳楼,有什么事情下来好好说。”但任凭他们怎么呼叫,男子就是不说话。后来男子跳下楼顶边缘,绕道到了楼顶另一侧。民警接报赶到现场后发现,男子已经从另一侧坠楼,落在草丛中,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经查实,坠楼男子姓曹,家住高港大泗镇,是一名货车司机,今年33岁。当天上午7点30分左右,小曹驾驶货车在大泗镇一乡间公路,撞倒了一名骑摩托车的女子。

  小曹下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见女子血流不止,且有生命危险,等不及120急救车的他,拦下一辆过路车,将受伤女子送到高港人民医院。受伤女子随即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急救,其肋骨几乎全被撞断了,断骨伤到肺部,引起大出血。伤者的家人赶到后,和小曹作了简单的交涉,不久,小曹爬到医院楼顶跳了下来。


  他的纵身一跳 让两个家庭都“猝不及防”

与小曹进行交涉的是伤者的丈夫沈先生。昨天下午,沈先生告诉记者,妻子姓徐,当天早晨骑摩托车到镇上办事,不料走到半路出了车祸。当他赶到医院时,妻子已经在手术室抢救。

  沈先生在手术室外遇见肇事司机小曹时见他心事重重,还安慰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都不要着急,慢慢来,“医生说伤者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当天上午10时许,院方通知他们缴2万元的押金,随后,小曹说他回去准备钱,便掉头走了。就在沈先生等小曹送押金时,意外得知有人跳楼身亡的“噩耗”,经询问才知道跳楼人是小曹。

  在医院一楼的急诊大厅里面,记者见到了小曹的家属。小曹的母亲数次晕倒,被人唤醒后便一边呼唤儿子的名字,一边哽咽地说:“儿呀,你才33岁,就这么走了,让妈妈怎么活呀。”围观群众无不动容。

  跳楼前曾电话嘱咐母亲保重

  小曹的一名亲属告诉记者,当天上午11点多钟,小曹给母亲打了电话,在电话里小曹“没头没脑”地嘱咐母亲,要她把大哥家的孩子和他自己的孩子看护好,并请母亲多保重,其母亲听他“话里有话”便转告了该亲属,该亲属忙拨打小曹的电话,但此时电话已经关机了,等他们驱车赶到医院时小曹已经遭遇不幸。

  小曹的撒手离去,让两个家庭都陷入了困境,一方面,徐某急救的费用由谁承担一下子出现了问题,虽然小曹肇事的货车缴纳了交强险,保险公司有义务买一部分“单”,但由于受伤女子徐某病情不明朗,小曹自己到底需承担多少费用还是个未知数,知情者表示,或许正是这样的压力让小曹选择了轻生。记者离开医院时,受伤女子徐某目前血压稳定,但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另一方面,小曹的离去也给他自身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小曹有一名6岁的女儿,父母务农,妻子没有稳定工作,家庭经济不宽裕。小曹跳楼后,家人既要承受情感上的巨大痛苦,同时也失去了这个家庭最主要的经济支柱。

    保险公司:伤者最多可获赔12.2万

事故赔偿还没提及,肇事人就死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受伤的徐女士还能获得哪些赔偿?又由谁来负责赔付?记者就此咨询了保险业界人士。

  都邦保险理赔部经理陈世安告诉记者,一般的单挂货车,其交强险的赔付上限为12.2万元。虽然投保人小曹已经去世,但是保单是针对车辆投保的,因此依然有效。在发生撞人事故后,自动生效对徐女士进行赔付。

  但是,这12.2万元并不一定能全额支付给徐女士,这里面要由保险公司进一步调查细分。因为这12.2万元包含了11万元的伤残补助金,1万元的医疗费和2000元的财产损失费。具体而言,这12.2万元中,只有1万元用于支付徐女士在医院期间抢救的费用,不管徐女士最后治疗用了多少费用,交强险这块只能动用1万元,剩下的11万2千元中,11万伤残补助金包括徐女士因伤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也需要根据徐女士的伤情做评估后分级别支付,2000元用于赔偿徐女士在车祸中损失的财物,比如说毁坏的车辆,遗失的钱物等等,超过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只有徐女士的受伤和受损程度全部满足各类赔偿的最上限,她才能够拿全这12.2万元。

  陈世安同时提到,通常的车祸事故理赔中,超出交强险部分会由其他商业险种补充赔偿,如果没有其他商业险,那就得由事故责任方自行解决。但是鉴于事故责任一方已经跳楼自尽,这一块理赔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
发表于 2010-9-10 19:02:22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还有保险公司理赔吗?
5#
发表于 2010-9-10 16:03:08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天就上扬子晚报了。
地板
发表于 2010-9-10 16:01:47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么,悲剧发生了,两个家庭都受到了重创。为活着的人祈祷吧。
板凳
发表于 2010-9-10 13:11:53 | 只看该作者
唉,生命无常。
选择了轻生,你是个懦夫!
现在的人心理压力都很大,怎么减压也是个问题
沙发
发表于 2010-9-10 12:59:33 | 只看该作者
唉,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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