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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玛瑜伽馆关门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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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22 14:5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亲爱的圣玛瑜伽会员注意啦,我们都被骗了!老板家里婚变,打算转让门市,没有任何说法给我们这些会员!我们要维权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啊!!!!
我叫戴丽,今年九月份才入会,也是受害者之一!亲爱的姐妹们,希望看到这个贴的就积极行动起来吧,我们要联手!!!
我的电话是:18952660455!
23#
 楼主| 发表于 2011-4-18 19:43:32 | 只看该作者
做事情为什么要拖泥带水,为什么就不能善始善终?圣玛的老板李先生,你既然能有勇气对这件事负起责来,那为什么就不能干净利落的把事情办漂亮呢?真不知道你是怎样的想法,还就是我们这些会员好欺负的吗,你随随便便的给个几百块就想把我们打发了吗,想我们不会再跟你要余款了,是吗?你是有心之士吧!就想让我们吃这个闷亏吗?如果你真的这样想的也并打算这样做的话,那你就真的跟小人没什么两样了!
只是想请你扪心自问一下,我们这些会员的钱哪个不是辛苦挣来的,难道是大风挂来的呀!你这个差三百那个少五百的,那你是要占多大的便宜啊???我们花钱办会员是想享受到我们该享受的瑜伽课程,既然你们瑜伽馆已不复存在,那我们就该白白的向你奉送那些钱吗?凭什么要我们这些弱者来做受害人!!!
李先生,说白了我就是很在乎那几百块钱,我凭什么不要回本就属于我的钱呢?虽然只是四百块但也是RMB啊,不是白纸!告诉你,我不会放弃我会死磕到底!
我希望跟我相同遭遇的姐妹们也不要轻言放弃,凭什么他姓李的就这样明目张胆的生吞我们的钱啊?
22#
发表于 2011-1-8 21:40:19 | 只看该作者
她老公一看就没法律知识,他所谓的几万已经构成诈骗,够他做个几年的
21#
发表于 2011-1-8 21:39:16 | 只看该作者
声 明
        
    姜堰圣玛瑜伽的老板陈笑(15061096699)是个骗子,我们会员办完卡后就把店关了,我们怎么打电话就是不接,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并且数额巨大,我们所有会员强烈要求陈笑在2011年1月13号之前把会员办卡的钱如数归还。希望她能够及时反省自己的行为,如果陈笑一意孤行,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她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姜堰圣玛瑜伽全体会员
20#
发表于 2010-12-28 23:19:55 | 只看该作者
相信商家会给大家一个说法的,这个为人的准则,也是从商之根本!
19#
发表于 2010-12-27 11:58: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随便谈谈 于 2010-12-27 12:02 编辑

我是圣玛的忠实会员,出现这样的情况谁也不想的,我还有几位朋友办了年卡至今还没开卡呢!一直觉得圣玛是练习瑜伽的好地方,这样突然不开,让咱伤财又伤心!支持楼主的维权行为!
18#
发表于 2010-12-26 21:5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pentax007
   你是那个摄影师吧,10月30号“寻找瑜美人”的活动我也参加了,三号选手就是我!首先要谢谢你给我们拍出那么漂亮的照片还是免费的,其次要告诉你如果我没有查证,也不会在这凭空捏造事实,如果你本人也未做任何查证的话就没资格在这对我的言论评头论足!我是成年人了,会对我所说的负责任!
戴丽 发表于 2010-12-26 20:24


首先,对楼主的言论偶未经调查却先发表了不太正确的个人观点,因此对楼主造成的伤害(如有),偶深表谦意。

其次,昨天看到这个贴,偶回贴后,立即通过QQ把此贴链接和内容发给了原圣玛老板娘,今天在QQ上看到她的回复,除了说了一些情况外,她特别强调:“是下周末。我刚又给他电话确定过了!  ......他跟会员都沟通过这个周末算清卡费给她们处理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搞成这样”  

个人认为:会员的权益是应该得到充分保护的,如果店方确实是要关门或者转让什么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到会员的权益的,如果实在没办法那也要将影响程度降到最低,同时尽可能地对给会员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坚决支持楼主的维权要求,如果需要找律师帮忙,偶可以帮你找律师朋友(免费),论坛上也有知名律师。

再次,偶只是个业余摄影爱好者,那次拍照准备活动做得不够充分,照片拍得不太好,如果楼主要照片,可以在坛内短信与偶联系发给你(当时因没有联系办法所以无法联系)。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6 21:10:26 | 只看该作者
人心本善,只是现实的物质社会把人逼上了自私的道路!但自私并非是绝对的,因为他们心中都还有“”!
朋友,你的真诚与无奈我能体会,所以我选择相信!
就让时间来证明我的选择吧,如果是对的那我们双赢,我们赢回了权益,你们赢得了信任、朋友和一份敢于担当的责任心!如果是错的,我们输的是物质而你们输的则是“良心”!
我是戴丽,这个贴我删不掉,但我会时刻更新,因为朋友你也在做改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6 20:2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pentax007


    你是那个摄影师吧,10月30号“寻找瑜美人”的活动我也参加了,三号选手就是我!首先要谢谢你给我们拍出那么漂亮的照片还是免费的,其次要告诉你如果我没有查证,也不会在这凭空捏造事实,如果你本人也未做任何查证的话就没资格在这对我的言论评头论足!我是成年人了,会对我所说的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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