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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的拖拉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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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9:3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苏陈往红旗农场方向的通扬大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受伤……”今年3月9日晚7时53分,泰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三大队值班室的电话骤然响起。
  接到110指令,事故处理民警迅速出警。
  事故地点位于泰州苏红公路苏陈镇北庄村通扬河桥南,现场除了一只脱落的自行车前轮,一堆碎玻璃,一只带有红色粉末的白色纱线手套,一个“苏12121XX”拖拉机营运牌,民警还在勘查中发现,距现场60米处的通扬河大桥上,有一辆仅剩后轮及车架的自行车,旁边留有一只排气管,肇事车辆早已不见了踪影。
  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警方成立“11·3·9”专案组,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
  “应该从‘苏12121XX’拖拉机入手展开调查”
  “现场纱线手套上留下的红色粉末应该是搬运红砖时留下的印记。”
  ……
  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发现,“苏12121XX”为一辆变型拖拉机,车主系泰州红旗农场的张某。
  嫌犯,四小时被擒
  当晚9时,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赶往医院了解受害人的伤情及事故发生的情况。伤者石某,女,65岁,泰州苏陈镇人,因伤势较重,已被送入重症监护室抢救,暂时无法提供事故情况;另一路奔赴红旗农场与车主张见面。据张某反映,该车早已出售给姜堰市淤溪镇的“小四子”。
  专案民警马不停蹄赶往姜堰,找到“小四子”的家,在他家门前发现了停放着的车号为“苏12121XX”变型拖拉机,但该车前挡风玻璃完好,整车无明显肇事痕迹。民警经过仔细观察,在“小四子”家的停车场上又发现了一辆被用草帘遮盖住的变型拖拉机,将草帘掀开,该车挡风玻璃绝大部分缺失,驾驶室内有不少玻璃碎片,车身底盘、排气管缺失,车箱内还有大量残留的红砖碎片和粉末,完全符合逃逸车辆的特征。
  专案组民警随即将肇事逃逸嫌疑人“小四子”带回大队突审,经过短暂的交锋,嫌疑人交代,他有两辆变型拖拉机,一辆牌号为“苏12121XX”,另一辆牌号为“苏12100XX”,专门从事运送红砖业务。当晚,他驾驶号牌为“苏12100XX”的变型拖拉机运送完砖头回程时(苏12121XX车的营运牌和一副用过的白色纱线手套放在驾驶室前台上),在通扬河桥南侧发生交通事故……整个过程与专案组的案情分析丝毫不差。
  此时,泰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三大队值班室墙上的钟,刚指向9日夜12时。
  藏匿,想逃避责任
  该案至此本应结束,孰料却节外生枝。由于伤者入院抢救,急需大量资金,“小四子”及其担保人信誓旦旦,“放我回家,我去筹款”,事故处理民警考虑,救人是第一位的,于是在办完相关手续后,放“小四子”回去筹款救治伤者。
  在接下来的十多天里,“小四子”也确实陆续支付了伤者5万余元的医疗费,可之后,他就再也不拿钱了,而且留给民警的手机也停机了,伤者家属多次催要医疗费,民警也多次去其家中查找,“小四子”妻子均称其出门催要运货款还没回来。
  时间在不断的向后推离,伤者的医疗费也在不断的增多,10万,15万……而“小四子”始终不露面,事故处理民警也隐约感觉到“小四子”出门追款可能是个借口,他玩起了“躲猫猫”。
  3月底的一天,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小四子”妻子来到泰州市公安交巡警三大队,送来一份调解书,声称他们已离婚,“小四子”“净身出户”了。这意味着“小四子”已无能力为伤者支付医疗费用了,她本人也没有为伤者承担责任的义务。一边是肇事者的故意回避,一边是伤者无助的呻吟,案件的办理一时陷入僵局,三大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经法医鉴定,石某的伤情已构成重伤,5月,该案被定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警方对“小四子”实施网上追逃。
  追逃,法网不漏
  6月初,公安部“清网行动”开始,泰州市公安交巡警三大队专门成立追逃小组,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而此时的“小四子”却在办理好离婚手续之后离家出走,先是在姜堰市的张甸镇、白马镇一带催收之前的欠款,随即前往上海当起了“流浪儿”,夜宿车站、地铁的过道,整天胆颤心惊,惶惶不可终日。
  追逃民警先是正面与“小四子”的前妻接触,讲明“清网行动”期间的政策。接着连续一周,在“小四子”家周围秘密蹲守,但“小四子”始终未曾露面。追逃小组立即实施第三套方案,从“小四子”的社会关系和“关系人”,“关系单位”入手,认真排摸其可能藏身落脚的地点,同时对“小四子”的所有亲友逐一走访、宣讲投案自首是“小四子”唯一出路。
  7月底,“小四子”在出逃100天以后,所带钱款即将耗尽,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与他的“关系人”取得联系,该“关系人”说:“到处都在抓你,逃不掉的,回来吧!”
  8月2日,在迫于警方强大的追逃压力,“小四子”只身回到泰州,向警方投案自首。
板凳
发表于 2012-2-23 12:25:07 | 只看该作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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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0-6 18:14: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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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09:46:26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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