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峰 袁建新)泰州市姜堰区一高中女生在网上结识网友后,和网友结伴离家出走。当民警找到该女生后,发现和她在一起的网友竟然是一“偷车贼”。民警顺藤摸瓜,将其同伙一举抓获。 与自称17岁的男网友离家出走 今年19岁的王某是姜堰区某中学高三的学生。4月中旬,王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男性网友。对方告诉她,自己姓赵,今年17岁,在姜堰打工。 经过几次网聊,王某和赵某渐渐熟识。赵某讲自己有女朋友,但二人关系不好,要求王某冒充其新结识的女友,好让他原来的女朋友死心,心思单纯的王某答应帮赵某的忙。 两人见面后,赵某给王某买了一副29元的耳环,并给她充了30元的手机话费,这让涉世未深的王某很是感动,二人相约离家出走。 期间,王某的家人多方寻找,一直没有王某的消息。4月22日上午9时许,王某突然打电话到家里,说自己现在俞垛某银行办卡,要求家人打钱到卡上。 王某的家人觉得情况有异,立即打电话报警。俞垛派出所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银行,找到了正在柜台办卡的王某和赵某。 一辆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 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如实告知了详情,但赵某神色有些慌张,始终不敢正视民警的目光。 赵某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而且其看上去有20多岁,与17岁的年龄明显不符。职业敏感让民警觉得此中必有蹊跷,他们将二人带回派出所核实身份。 经过信息查询,赵某真实年龄为30岁,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有多次盗窃前科。但赵某一口咬定自己隐瞒真实年龄是为了和王某交朋友,并没有其它违法行为。 在随后与王某的交谈中,民警了解到一个细节:几天前赵某曾让她帮助卖掉一辆电动自行车,得款350元用于二人的日常开销。当民警追问电动自行车的来历时,赵某吞吞吐吐,始终不能自圆其说,这进一步加深了民警的怀疑。 经过一番政策教育,赵某终于开了口,交代车子不是自己的,是他的朋友“小狼”偷的。据赵某讲,“小狼”大名叫洪某,是姜堰镇人,和自己是狱友,二人曾一起在泰州看守所待过。 网友竟然是个“偷车贼” 赵某告诉民警,他和洪某在姜堰城区合租一间出租屋。当民警驱车带着赵某找到出租屋时,屋里却空无一人,拨打洪某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是洪某有所警觉还是走漏了消息?民警正在焦急之时,洪某给赵某打来了电话,告知自己正在某旅社里。民警马不停蹄赶到了该旅社,当洪某出来和赵某见面时,被一旁的民警按倒在地,抓个正着。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洪某不得不如实交待了自己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为减轻罪责,他主动揭发赵某曾和自己多次盗窃作案。经审理查明,二人除了盗窃4辆电动自行车外,还曾入室盗窃作案2起,涉案金额2万余元。 目前,洪某和赵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当王某听说自己结交的网友竟然是“偷车贼”后,羞得满面通红,连说“想不到”,并表示自己将从中汲取教训,重新回到学校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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