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考勤工资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人坛
搜索
查看: 3515|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警方提示:秋季防火注意事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10:2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秋冬季节公众要注意防火,正确使用家用电器、养成良好用火习惯能有效防止火灾。主要注意事项是:
  事项一:不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要使用安全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事项二:白炽灯泡、日光灯与可燃物之间保持至少0.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要用布、纸等可燃物做灯罩;在散热条件较差的灯具附近的电线,应有耐热绝缘护套保护。
  事项三:保证电器有足够的散热条件,不要在电视机、空调、电脑、电暖器、冰箱等周围放置窗帘、衣物、书籍等可燃物品。
  事项四:不要在无人的情况下使用电热棒、电吹风、电磁炉等电器,注意人走切断电源。
  事项五: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破损、短路、接触不良等故障,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事项六:使用液化气、煤炉等有明火的灶具应有单独场所,保持良好通风,并与可燃物保持至少一米以上的距离。
  事项七:养成良好用火习惯,不要随意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事项八: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同时使用几种功率超过1000瓦的电器,以免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事项九: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事项十: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江苏省公安厅)


5#
发表于 2013-10-23 09:17:31 | 只看该作者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10-22 09:50:10 | 只看该作者
very goo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10-17 08:03:22 | 只看该作者
秋季防火注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3-10-16 10:23:47 | 只看该作者
:l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人坛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姜堰论坛|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 苏ICP备18040877号-1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4735号  人坛成长的足迹:   

GMT+8, 2024-11-29 12:41 , Processed in 0.101039 second(s), 2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