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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铭园业主擅自毁绿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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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22:4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区业主擅自铲除部分绿化带,私建停车场。28日,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业主恢复被毁坏的绿化带。
    据姜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丁伟介绍,几天前,网络上一则关于姜堰城区新都铭园小区业主擅自铲除绿化带、私建停车场的帖子,引起了众多网民的热议,也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26日,他们赶到新都铭园小区,发现被业主铲除的绿化带已浇筑成面积达22平方米的水泥路面,供停车用。他们立即责令违章业主停工,发放《停工核查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主动约见违章业主,讲明政策法规。“受到教育后,这位业主主动接受处罚,并承诺立即拆除施工设施,全面恢复绿化补植。”
    丁伟说,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对违反已批准的绿化规划,缩小绿地面积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沙发
发表于 2012-4-5 18:20:20 | 只看该作者
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效率还是很高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23:46: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立即恢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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