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考勤工资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人坛
搜索
查看: 1304|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苏宝马车撞死孕妇案肇事者赔偿120万获缓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12-6-28 17:4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制网东海6月28日电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李健 迎霞 今年4月19日至4月29日,一则《东海县富二代宝马车酒驾撞死孕妇,一尸两命》的帖子被网络炒得沸沸扬扬,引起全国网民关注。今天上午,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公司赔偿5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11075.44元。此前,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已经就赔偿事宜达成谅解,被告人一次性赔偿5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20万元。

2012年4月19日21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酒后驾驶儿子的宝马轿车,沿东海县牛山镇和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玻东巷交叉路口处,遇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其前方同向行驶左转弯,该车前部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侧后部相撞,致王某及电动车乘车人汪某某受伤,汪某某身怀8个月大的男性胎儿,母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李某某弃车逃逸。经法医鉴定,汪某某属外来暴力致其外伤性子宫破裂伴出血性休克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经东海县公安局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2年4月20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到东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9#
 楼主| 发表于 2012-7-5 15:03:12 | 只看该作者
hcl93131 发表于 2012-6-29 17:53
逃逸再自首该重罚!

上天有好生之德,佛曰: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8#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6:15:41 | 只看该作者
hcl93131 发表于 2012-6-29 17:53
逃逸再自首该重罚!

一尸两命,60万一条人命,中国人的命就值这么多钱,呜呼哀哉
7#
发表于 2012-6-29 17:53:39 | 只看该作者
逃逸再自首该重罚!
6#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7:17:58 | 只看该作者
玩世不恭_-Ice 发表于 2012-6-28 19:59
这种情况应该直接判处死刑!!!

犯罪的人也是生命啊,佛曰上天有好生之德
5#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7:15: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分飞 于 2012-6-29 17:23 编辑
暖家地暖张 发表于 2012-6-28 22:55
钱真的能买一切。。。


什么样的对象,钱就是什么样的用法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7:11:14 | 只看该作者
大表哥 发表于 2012-6-28 19:46
缓刑是什么刑!

去网上百度一下就知道了啊
板凳
发表于 2012-6-28 22:55:49 | 只看该作者
钱真的能买一切。。。
沙发
发表于 2012-6-28 19:59:46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应该直接判处死刑!!!:@:@
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19:46:52 | 只看该作者
缓刑是什么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人坛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姜堰论坛|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 苏ICP备18040877号-1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4735号  人坛成长的足迹:   

GMT+8, 2024-11-29 17:39 , Processed in 0.115250 second(s), 21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