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考勤工资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人坛
搜索
查看: 1267|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说说交警的形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7-13 16:2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谈到交警都颇有微词,甚至有人说“刑警撑起了公安形象,交警败坏了公安形象”。言辞虽然过激了些,但应该带给我们较多的思考,也应该引起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作为“马路吸尘器”交警辛苦,大家有目共睹。但为何辛苦的付出得却不到民众的认可?我认为有两个原因:

       其一、个别交警工作方式粗暴,处理问题刻板教条。工作中忽视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过度强调“规范化执法”,容易导致“把人不当人”。有时当事人虽然被处罚了,但没有口服心服。怨气将伴随着他处处传播。所以现在公安准备施行的“说理教育”给交警“如何化解矛盾冲突”开了一剂“良方”!工作中多讲几句话,加强说理教育,做到法理、情理的高度统一,那被处罚者怒气和怨气少了,那不就少了些“不和谐”的声音吗?
        其二、个别领导的政绩观的倒置,片面的追求执法的“数量”,而不重视“质量”。无需赘言,相信大家心知肚明。
        也许有人说“人性化执法”不是很好吗?但这也存在一个理解问题,对违法者的“过度”人性化有时将更多的“安全隐患”留给了“守法”者,对违法者“太人性”会造成对“多数人”的“不人性”。引用一学者的话说“过度强调人性化执法,容易导致把警察不当人”,警察失去了尊严,法律也丢掉了威严和震慑,最终导致“秩序”的混乱,受害者还是倒霉的百姓。
         我认为解决的办法就是去找寻到“人性化执法”和“规范化执法”的最佳结合点,法制部门要将相关条款加以细化,哪些情况非罚不可、哪些情况可“人性”化,制定成行之有效的操作手册。日前,省公安厅制定并出台《江苏省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工作规范》,就可堪为典范。泰州为何不可将扩大到所有条款呢?一线交警在此之上加强说理教育,交警的形象恢复也许指日可待!
沙发
发表于 2009-7-13 16:22:29 | 只看该作者
交警的政绩有时候是和抓到的罚款挂钩的!
板凳
发表于 2009-7-13 16:27:19 | 只看该作者
交警执法要公益化,不能商业化!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7-13 16:30:20 | 只看该作者
交警最大的问题就是权力的伸缩性太大!

现在刑事审判都在搞量刑规范化!

交警说罚2000,可有人招呼后就能放行!

这说明什么?
5#
发表于 2009-7-13 19:29:11 | 只看该作者
我就觉得以前苏州的做法很好,一般违章不予经济处罚,而是把当事人留下来抓个小红旗,戴个红袖套,等你拦到下一个违章在走!
6#
发表于 2009-7-13 19:42:18 | 只看该作者
执法也要人性化
7#
发表于 2009-7-13 20:39:39 | 只看该作者
罚款多他们奖金也多,尤其到了年底
8#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10:17:00 | 只看该作者
交警的执法确实很难,交警也很苦,交警也是人,他们的孩子上学,父母就医,自身的发展,他们也需要求人,所以,他们也不是圣人。

也很难!
9#
发表于 2009-7-17 00:29:46 | 只看该作者
我对泰州和姜堰地区的交警印象就一个字:狗!
10#
发表于 2009-7-17 00:36:00 | 只看该作者
加一字,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人坛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姜堰论坛|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 苏ICP备18040877号-1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4735号  人坛成长的足迹:   

GMT+8, 2024-11-26 05:17 , Processed in 0.193390 second(s), 2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