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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营业税惠至年底终止 征免时限恢复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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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2-10 22:56: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
征免时限恢复到5年
    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实施,汽车下乡及购置税减征政策延长至明年年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
    会议认为,去年四季度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惠民生、促消费的政策措施,有效激发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促进了家电、汽车、住房、节能环保产品等行业的生产和结构调整,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明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很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然需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总的原则是,促进消费的政策必须进一步加强,现行政策大部分要继续执行,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和困难群众的消费支持,并且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一些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一)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进一步完善下乡家电产品补贴标准和办法;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
    (二)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明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三)家电以旧换新明年5月底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
    (四)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适当增加补贴资金规模。
    (五)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
    (六)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七)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八)将支持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部分保险费率、提供相关补贴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延长1年。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快速增长,有必要建立预算制度,将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以强化基金管理的计划性和约束力。这对于推进基金管理公开透明,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加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先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纳入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其他依法建立的社会保险基金待条件成熟时也要尽快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明年将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供应


    9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这意味着政府一方面支持百姓在住房上的自住和改善性需求,一方面抑制投机性购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说:“营业税征免时限重新恢复到5年,主要是抑制投机性购房,最重要是增加短期炒作的成本。”
    2008年年底,针对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冲击,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低迷的状况,国务院调整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5年调整到2年。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走出低迷,部分城市房价涨幅较快,投机性购房是推动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今年11月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上海考察保障性住房工程时指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放在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在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让城市广大中低收入者安居乐业。同时,要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据我们了解,房价上涨快的地区,投机成分比较多,营业税政策的调整,能够对炒房起到挤出效应,这样一来就缓和供求关系,有助于平抑房价。”
    在9日举行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表示,明年中国将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抑制投机性购房。
    对于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沈建忠说:“这说明政府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政策对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没有影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表示:“老百姓一直担心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政策有变,政府明确表态,等于给了因自住和改善性需求而购房的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
    朱中一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不变,再加上抑制投机需求,这样才能够真正满足普通群众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接受采访的专家官员都表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有助于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抢房号”现象愈演愈烈开发商制造楼市“供不应求”假象


    通宵排队、5000人抢100多套房、一个房号炒到10万元……近期,楼市疯狂的“抢房号”现象在各地频繁上演。究竟是房源紧张还是“炒作圈钱”?“放号风波”背后有着怎样的黑洞?透过这些怪现象,人们看到的是一些开发商的有恃无恐,也有一些相关部门的监管缺位。
●开发商翻云覆雨
“放号形式”五花八门
    “八里银海”小区是海口时下开发建设中最热门的小区之一,共有600多套房。今年10月,项目尚未获得预售许可,开发商就借助房产展销会之机,渲染其所属海湾“不仅是中国的海湾,而且是世界的海湾”。
    记者在美源海口湾办公小平房临时接待处看到,售楼小姐让想购买的客户交数额不等的“诚意金”,签订一份《八里银海VIP钻石卡申请书》:交50万元巨款的购房者,可以当场“选房”;交8万元的,只能等待小区开盘后,再按顺序选房。但这些房子究竟多少钱起价?销售人员的回答却是:“还没有定,到时再说!”
    据开发商内部人员透露,11月26日、27日两天,楼盘小区共计售出200多个购房号卡,其中交50万元巨款的号卡54个,8万元的150多个,总计收到近4000万元。
    事实上,“放号”现象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北京西四环名为大成郡的楼盘日前推出140多套房,开发商却发放了5000多个号。经过网上摇号,摇出的1000个房号才有资格参选认购。在北京301医院上班的冯先生之前请朋友帮忙占了3个号,哪料想一个未中。他愤愤地说:“听说这些摇号都是走形式,最终的号码是早就确定的。明知房源少,开发商为何放这么多的号吊我们的胃口?这叫买房者怎能不心慌?”
    据调查,目前开发商放号形式五花八门,令购房者眼花缭乱。
    名头一:诚意金。开发商在楼盘尚未开盘时,向购房者收取“诚意金”,数额由几万至数十万元;名头二:VIP卡。有的开发商承诺,预交意向金购买VIP卡可优先选房并享受打折优惠;名头三:倒房号。杭州、南京等地最近出现倒卖房号牟利的现象,有的楼盘刚一开盘就宣布“基本售罄”,随后就有人在网上发布消息,明码标价出售房号。
●“放号”越多房价越高
谁在制造恐慌气氛?
    这种看似“供不应求”的表象背后究竟有哪些利益黑洞?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转暖且快速升温,一些开发商在楼盘未取得预售证或即将申请预售证时,便开始搞内部认购,公开放号或收取诚意金、办VIP卡,不仅能圈取大量资金,还能借机摸底市场,控制销售节奏,制造假象哄抬价格。
    就是在这种让消费者感觉恐慌的氛围中,房价开始飞涨。中国指数研究院对今年房价异动情况作了粗略统计,经历了金融危机,到今年10月,上海房价相对年初上涨20%,北京上涨50%,深圳甚至超过80%。
    “房价涨得越高,消费者越恐慌。放房号其实就是开发商导演的一出戏,借此从中牟利。如果没人捧场,这个戏是没法演的。”京城一大型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总监一语道破开发商的放号玄机。
    “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记者采访了不少购房者,他们表示,问题根源在于买卖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到底有多少套房发了多少号?还有没有购买的可能?楼盘均价会是多少?这些消费者不被告知,但购房者的意愿“底牌”却被开发商所掌握,房价焉有不涨之理?
    值得注意的是,“抢房号”现象愈演愈烈,一些金融机构在其中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北京南二环的一家大型楼盘,就规定排号客户需以自己的名义向指定的商业银行存入数十万元现金后,才可成为银行的VIP客户,同时也获得楼盘项目的VIP金卡,可参与这家楼盘的产品认购,选到房后还可在总价上获得相应的优惠。银行由此把潜在购房客户吸纳为存款客户和理财客户。
●维护楼市健康发展
斩断房价疯涨“推手”
    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楼盘在没有取得预售证时以任何形式收取订金,但一些开发商置若罔闻。显然,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出手监管,加大打击违规销售行为的力度,才能斩断房价非正常暴涨的“推手”,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海南省建设厅调研员黄骏表示:房屋销售沦为圈钱工具,释放的是一个危险信号。通过交钱排号,不仅涉嫌违法圈钱,更重要的是开发商借此推高房价,扰乱市场。一旦房市出现波动,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购房者所交的诚意金、预购金很可能就“有去无回”。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近来房地产市场量价同步飙升,明年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要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专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加强监管和引导,对于开发商违规放号“变相揽储”的行为须提高警惕,坚决打击;房地产管理职能部门应及时公布权威数据稳定消费者购房预期;在增加土地供应的同时,有效监测其土地开发利用进度,严查囤盘、捂盘,保证正常的商品房供给,防止因房价过快上涨引发购房者的恐慌
沙发
发表于 2009-12-11 09:38:03 | 只看该作者
论坛消息不要太快的了.
我家先生昨天才回来告诉我的,今天就看到了.
板凳
发表于 2009-12-14 10:5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荡悠悠三更梦


    你的批评太含蓄了!要大胆的说出来!
地板
发表于 2009-12-16 20:24:23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谁说我批评的?唯恐天下不乱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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