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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车索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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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2:2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丢车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他们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 ??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 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十二、丢车索赔程序   
(一)、报案 ??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二)、等三个月 ??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三)、开丢失证明      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四)、开停驶证明 ??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五)、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丢车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需签字。   
2、《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购车发票》:原件。   
5、 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7、《丢失证明》:由市公安局提供。   
8、汽车钥匙:原件。   
9、《停驶证明》:公路局提供。   
10、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个人需身份证。   
11、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其中,《丢失证明》、《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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