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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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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0:3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申请程序
  
  1.领取申请表(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2号窗口、各社区)    2.按申请须知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     3.报送申请表 (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2号窗口)    4.初审(住建局窗口对表格填写内容及附件进行核查)    5.复审(住建局房改科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复审)    6.公示(利用新闻媒体、社区、城区公示栏进行公示)    7.复核(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初审、复审、公示情况进行复核)   8. 审定(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组织审定)    9.组织销售(房源公示)     10.准购者在公证处主持下摸选房顺序号     11.轮候选房。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姜堰城区城镇居民户口的已婚(含离异、丧偶)家庭;33周岁以上大龄未婚青年亦可申请;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含1200元);
  
  3.城区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2平方米;
  
  4.家庭主要成员从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
  
  5.在姜企、事业单位从本市以外地区引进的户籍迁至本市城区的人才。
  
  社会申请户应同时符合上述1-4项准入条件方可申请。
  
  三、申报时间:2012年4月10日~2012年7月31日。
  
  四、申购资格的审定
  
  1.由社区、姜堰镇社区办或单位、主管部门把关;2.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初审、住建局房改科复审;3.住建局审核;4.公示;5.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定。
  
  五、填表说明
  
  1.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挂靠户口)的产权证、租赁契约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夫妻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12月31日以前离婚);
  
  4.房屋性质填自住房、借住、租住、无房的其中一项;
  
  5.此表一式两份(表内所有项目必须如实认真填写),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复写、复印无效;
  
  6.由申请人户口所属社区、姜堰镇社区办(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7.报送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2号窗口初审签字、盖章;
  
  8.按照申报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报送住建局房改科(建设大厦710室)进行编号备案待审核。
  
  六、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户籍证明、工作单位及性质、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外来人才按姜政发〔2009〕99号文件规定提供的证件证明。    ——户籍证明:内容含户籍所在地和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情况等,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工作单位、性质及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有收入者必须由所在单位财务科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或姜堰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出具收入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凡申请人均由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人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市房产管理处二楼档案室)出具无房或产权状况证明。
  
  ——社区入户调查情况说明:1.家庭人口状况;2.工作收入情况;3.住房状况:重点是租住、借住、挂靠情况。
  
  注:经济适用住房为有限产权。按相关文件规定五年后方可上市,其产权增值的50%上缴市住房保障基金。
沙发
发表于 2012-7-23 12:00:30 | 只看该作者
又开始了
不知道今年是什么价格
去年就已经不便宜了
期待。。。。。。
板凳
发表于 2012-7-23 14:22:03 | 只看该作者
今年好像3000多
地板
发表于 2012-7-23 15:56: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住房问题,已经演变成民生问题,希望经济适用房真正能做到经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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