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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打捞公司退还3.6万打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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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15:34: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打捞公司退还3.6万打捞费http://news.QQ.com  2009年11月09日09:33   荆楚网-湖北日报  刘胜萍等  我要评论(98)   荆楚网消息(记者刘胜萍、黄中朝)昨日,荆州八凌打捞公司法人代表将“10-24”事件中获得的36300元“天价打捞费”交到市公安局,并表示悔改之意。

  当天,在打捞救人牺牲大学生尸体时,八凌公司人员要价36000元,并索要300元的烟酒和矿泉水费之后再开工,且先交钱后打捞,为索钱曾两度中断打捞;其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行径受到了群众的指责和媒体的批评。前日在荆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对该公司不道德行为提出强烈谴责。

  负责该案的荆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副队长周谢介绍,昨晨,八凌打捞公司负责人在上缴打捞费时称,由于该公司成员事发时并不知道打捞的是英雄遗体。事后,当他们从新闻上得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人为舍己救人的英雄以后很是悔恨,就萌生出退还“打捞费”的念头。

  有关该案的调查工作还在继续,现场负责人员已受到处罚。
沙发
发表于 2009-11-9 17:51:46 | 只看该作者
作秀,这样的公司应该取缔!

趁人之危,见死不救,天理不容!!!!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18:18:03 | 只看该作者
这种现象在我国比比皆是,纯粹的马后炮。
地板
发表于 2009-11-9 18:18:52 | 只看该作者
最鄙视这种又当婊子又里牌坊的东西!我难得爆粗口。。。。
5#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19:46:59 | 只看该作者
才总真是粗口难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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