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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明,本人系局外人士,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个人理解。
一、对患方的不幸深表同情,因为生命是至高无上的。
二、楼主最后提到,“现在不再多说什么了,等鉴定结果吧。”,这种依法维权的思路是正确的。同时,这对医患双方都是公平的。
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条款,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争议: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三种解决途径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都是合法的。但协商与调解的前提是双方自愿。
无论那一种解决途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医患双方在难以达成共识时或法院诉讼时,确定医方责任的重要手段。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也是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重要依据。
四、在发生医疗争议时,患方一定要保持理智、尊重科学、弄清事实、依法维权。特别提醒的是不要发生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卫生部、公安部通告(卫通[2001]12号)中提到,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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