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4日晚7时许,泰州市高港区男子吉某(化名)给我打电话说,他现在已经把某律师事务所的卷闸门锁孔用铁丝堵住,我当即问他为什么?吉某说,就不想让他们开门上班。我说,明天早晨8点30分上班的时候我和你联系。
吉某说,他在2009年11月出了一场交通车祸,造成了人身伤害。后来治愈后,身体留下了残疾,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他聘请了高港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某打官司。吉某说,在这场官司中,律师没有替他说话,律师“诈骗”了他。为了讨回公道,他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答复,即使答复了,他也觉得不满意。 9月5日上午8点30分,我准时来到某律师事务所门口,看见5、6个人站在门口,我问怎么不进去?他们说,锁孔被堵进不去了。随后,我来到与律师事务所相隔有4、5家的吉某家中,当我打开吉某的房门时,我惊讶地发现吉某正在拆卸鞭炮中的火药,玻璃瓶上已经有两颗火药被拆卸出来。我当即问吉某在干什么?他说,在搞炸药。我说,搞炸药做什么?他说,如果有人来抓我,我就炸他们。我说,他们是谁呀?吉某说,派出所。 我严厉的对吉某说,你这是犯罪,要立即用水把火药毁掉。听了我的话,吉某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后,我带吉某来到小区内的一河沟内,将还剩下的10几根药管扔下了河中。 为了创建平安法治高港,让高港区社会和谐稳定,我做了我应该做的。
这起事件,我已经向高港区司法局、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了。 另外,由这起事件中,有关部门能得到重视,尽快的将吉某的事情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