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47人,候补代表208人,代表121万名党员。大会制定了党的政治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新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总结了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和党的建设的经验;概括了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加“总纲”部分,阐明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等以及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动力和特点。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七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书记处书记,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主席。党的七大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