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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姜堰国土局长遭企业主实名举报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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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5 09:2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金辰

2011年5月份,泰州企业主乔春平看到泰州商务局的通告,称将在姜堰市张甸镇328国道旁建设港桥加油站,欢迎符合条件、有投资意愿的企业报名竞争。乔春平打算利用和朋友租来的地,竞争建设加油站。乔春平说,他的报告已获得镇政府的同意,但被姜堰国土局局长吴某某卡住了。
  “即使另选他址,土地也要通过挂牌程序,我们决定继续竞争。”乔春平表示,当时他已经通过了泰州商务局的资格审查,但还是被姜堰国土局的门槛拦住。
  乔春平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吴某某暗中操纵此事,遭到了吴某某的否认。目前,泰州国土局和姜堰市纪委已展开调查。
  第一阶段
  想用租来的地建加油站被否
  刚刚过完年,网民们就在泰州市一家知名网站的论坛,看到了一则实名举报的帖子。发帖人署实名乔春平,是泰州市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他举报姜堰市国土局局长吴某某与其他人勾结,在姜堰市港桥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落实上,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
  筹集千万资金准备申请
  1月31日晚,快报记者见到了乔春平。据乔春平称,2011年5月份,他在泰州当地报纸上,看到了泰州市商务局的一则通告。通告称,将在姜堰市张甸镇328国道旁建设港桥加油站,欢迎社会各界符合条件、有投资意愿的企业报名竞争。
  “我和朋友在张甸镇租了一块10多亩的土地,一看正好在泰州市商务局加油站选址的范围里面,我就动了申请建设加油站的念头。”乔春平说,根据相关要求,他一开始即向张甸镇人民政府、姜堰市发改委等打了一份报告,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批准,为此他一共筹集了1200万元资金。
  2011年6月30日,乔春平打的报告,获得了张甸镇人民政府的盖章确认,并要求其将报告呈上级审批。“随后我找到了姜堰市发改委,发改委原则上同意此事,要求将我提出的那块地做好地形测绘工作,供姜堰市规划部门审批。”乔春平说,谁知道这件事,却卡在了姜堰市国土局局长吴某某那里。
  “局长说项目给了别人”
  姜堰发改委纪检书记殷云盛告诉快报记者,根据正常的流程,加油站的建设需要符合大的规划,在此前提下将每年的年度计划报泰州市商务局审核,再报省里备案。一切通过后,就可以到发改委来初步立项了。此时可以明确,需要在某个地方建设一座加油站,但具体在何处建设,仍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在符合规划、国土部门的要求后,便可以正式立项,进入流程。
  乔春平说,他提出用自己租赁的那块土地建设加油站的计划,就是被姜堰市国土局局长吴某某否决的。“大规划在张甸镇,也就是那块地要在张甸镇选,张甸镇政府已经同意了我的报告,但报告到了吴某某那里,却引得他大发雷霆,不让张甸镇用我提供的那块地。”乔春平说,随后,吴某某强迫张甸镇另外提供了一块地,“那块地东西两面不到200米远的上空,全部是密集的50万伏高压线,居然成了姜堰国土局落实泰州市商务局加油站项目的用地。”
  乔春平称,他找到姜堰市国土局局长吴某某理论,但吴某某却告知他,这个项目已经给了另外一个人蒋某,让他放弃申办。乔春平还向快报记者出示了一段自称是他与吴某某的谈话录音。在该录音中,快报记者听到一个声音说:“这个(项目)是梁徐的老书记蒋某搞的……明年在姜堰和海陵交界的××地方有两个加油站,(到时候)我再帮你搞一个。”
        ■回应
  吴某某承认曾在办公室与乔春平交谈,但并没有说过上述内容,也没有把项目交给蒋某。快报记者多次拨打蒋某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第二阶段
  通过了审查资格,可还是没戏
  乔春平自称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得默认了另选他址建加油站一事。“不过我们发现,即使另选他址建设加油站,建设加油站的土地也是要通过挂牌程序公开出让的,我们决定继续参与建设加油站的竞争。”
     商务局:他通过了审查
  2011年12月1日,泰州市商务局作为加油站项目的主管部门,在《泰州日报》上发布了2011年第5号《泰州市加油站发展计划公告》。公告称,有意投资建设并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以向他们提出申请。
  1月4日,泰州市商务局发出了《关于新建姜堰市港桥加油站申请企业资格审查的确认函》。《确认函》称,乔春平所在的企业和其他两家企业具备了报名申请资格,通过了报名资格审查。
  1月31日,泰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确认,乔春平通过了资格审查。相关负责人称,依据《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应由泰州市商务局对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拍地时国土局又设卡”
  通过了报名资格审查的乔春平称,他在土地拍卖上又遭到了麻烦。“姜堰市国土局在公告上附加要求,报名人除了必须有泰州市商务局的确认函外,还必须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或与在姜堰市有油库的成品油供应商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应协议。”
  《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由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在泰州是泰州市商务局)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提供给国土管理部门。国土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出让土地使用权。
  “为什么国土部门要对参加拍卖的企业二次审核?法律依据在哪?”乔春平说,他找到吴某某要求其作出解释,但没有结果。
  快报记者采访相关部门时,不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称,建设加油站,省里有具体的流程规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各个部门依照各自的权限进行核准。
  ■回应
  1月31日,快报记者就乔春平所说的二次审核一事,向姜堰市国土局局长吴某某求证。吴某某否认了乔春平的说法,表示这一切都是按照正常流程走的。
  ■正常流程
  企业应按加油站年度发展计划公告,在规定期限选定项目提出申请
  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国土管理部门通过招拍挂,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让土地使用权
  ■ 乔春平经历
  准备资料,向泰州商务局申请
  泰州商务局通过资格审查
  姜堰国土局附加要求,报名人必须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或与在姜堰市有油库的成品油供应商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应协议
  最新进展
  联合调查已展开
  局长:结果出来再说
  港桥加油站这块土地的拍卖将于2月8日正式举行,乔春平目前并没有参与拍卖的资格。
  乔春平表示,他因为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才在网络上实名举报此事。
  事实上,乔春平的网帖一出,就引起了舆论的关注,不少网民纷纷跟帖。
  跟帖者中,有自称是泰州市国土局的人回复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市局纪检监察室会同相关职能处室,迅速就帖子反映的相关问题开展认真调查。若调查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见到积极迅速的跟帖回复,不仅不少网民赞同上级国土部门介入调查弄清事实真相。乔春平也跟帖回应称:“希望泰州市国土局顶住各方压力,还我们一个公道!”
  乔春平表示,他还将举报信寄到了泰州市纪委。1月31日,快报记者从泰州市纪委获悉,乔春平的举报信他们已经收悉,并按照规定转交姜堰市纪委处理。
  姜堰市纪委也向快报记者证实,春节前他们已经收到上述举报材料,目前已经会同泰州市国土局联合调查此事。
  泰州市国土局纪检书记刘银发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看到乔春平在网上的实名举报。
  刘银发表示,就乔春平实名举报网帖反映的相关问题,他们已经展开了调查。
  对于乔春平的举报,姜堰市国土局局长吴某某一概否认。
  吴某某向快报记者表示,这一切都是没有的事情,反正现在上级部门已经调查了,还是等调查结论出来再说。
  对于企业主实名举报国土局长这件事,快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沙发
发表于 2012-2-5 16:18:45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2-12 10:40:48 | 只看该作者
黑暗吗?黑暗吗?
地板
发表于 2012-2-12 13:06:44 | 只看该作者
都是人民币惹的祸。。。
5#
发表于 2012-2-12 13:31:24 | 只看该作者
谁不想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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