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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谣言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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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0 15:5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谣言宣传材料
一一给全区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互联网的大规模普及应用,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学习提供了丰富的平台。但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不确定性和网络技术的复杂性,加之较多群众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知识的薄弱和缺乏,给一小撮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过网络(包括电话)实施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严重威胁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仅2013年,我区就发生此类案件达320余起,涉案值达200万元。为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谣言等涉网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正确识别、有效制止、积极举报涉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和区综治办、公安局、人民银行联合在全区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月”活动,并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如下希望和要求:
一、切实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的理念,做到依法用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等涉网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在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安装专业的防病毒、防木马软件并及时更新,不登录不明或非法网站,不使用或下载不明软件。要正确掌握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的流程和方法,妥善保管好帐号、密码和相关加密工具。
二、有效识别备类网络(电信)诈骗伎俩。一是网上购物诈骗钱财,犯罪嫌疑人通过自建的非正规的网站(即“钓鱼”网站),以大大低于正常范围的价格出售各种产品或飞机票、火车票,诱使受害人登录和汇款支付而被骗;二是QQ聊天诈骗钱财,犯罪嫌疑人通过盗取受害人的亲戚、朋友和客户的QQ号,冒充他们用QQ与受害人联系(有时还盗用其视频),诱使受害人信以为真而汇款被骗;三是网银升级诈骗钱财,犯罪嫌疑人冒充银行发布假短信,提示受害人网银已过期,从而诱使其登录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冒银行网站(与正规的银行网站十分相似,即“钓鱼”网站)而被骗;四是通过电话和短信诈骗钱财(即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或相关机构工作人员,诱骗或恐吓受害人将资金转至其指定的所谓“安全帐户”,或诱使受害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帐号、密码从而被骗。或冒充税务局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所谓“退税…;政府补贴”等理由进行诈骗。或慌称受害人中奖了,诱使其先行交所得税、手续费而被骗。或冒充受害人在外地的子女、亲属和朋友,谎称其“受伤住院、生病住院、嫖娼需交罚款、遭绑架需交钱赎人”等种种理由诱使受害人信以为真而汇款被骗;五是利用信用卡、支付宝等诈骗钱财,犯罪嫌疑人通过冒充商场、消费场所人员,以复制器并通过偷窥掌握受害人信用卡信息,或通过安装在ATM的读卡器获取受害人信用卡信息,或通过丢弃的信用卡回单获取受害人信用卡信息、或在网购时诱使受害人登录“钓鱼”网站等等方法骗取受害人信用卡、支付宝内资金。此外,还有网上找工作诈骗、网上办信用卡诈骗、婚恋网找对象诈骗、刷淘宝店信誉度诈骗、重金代孕生子诈骗等等。
三、遇有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谣言时怎么办。一是遇到网络(电信)诈骗时要头脑清醒,骗局就会不攻自破。因为无论网络(电信)诈骗的犯罪手法如何翻新,最后都要落到一点上:骗取受害人的钱。我们要做到“不听”: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工作中不会通过电话的方式让别人汇款到某某地方,这也是日常生活常识和法律常识问题:做到“不信”:坚信“天上不会掉下馅儿饼”,不要相信电话和信息网络中的所谓中奖信息、退税信息,不要登录不明网站或非正规网上购物网站;做到“不汇款”:这是最重要的一条,保管好自己的资金和银行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资金在自己孚里是最安全的,帐号和密码永远只有自己知道是最安全的。二是遇到网络谣言要保持头脑清醒,做到客观分析和不信不传。有些谣言有违科学常识和客观规律;有些谣言经不住推敲,经不住主流媒体印证;有些谣言含有十分明显的政治目的和经济目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三是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电子邮箱或QQ、短信、微信等即时通信方式),登录的网站、网上信息内容、下载的软件、汇款的凭证、对方银行帐号等,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110或属地派出所报案。如果没有上当受骗,也应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方式及相关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以利公安机关进行综合研判和防范打击。
市民朋友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关国家强盛、事关民族兴旺、事关人民福祉。弘扬网上主旋律和正能量,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委和政府的重点工作,是全社会每个成员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享发展成果,共担安全责任,迅速掀起防范和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谣言等涉网违法犯罪的强大舆论氛田,形成严防、严管、严打网络犯罪的强大声势,为创建“平安互联网”和建设平安姜堰、法治姜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宣传部
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
泰州市姜堰区综治委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姜堰支行
二O-四年三月二十五曰
(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宣)

沙发
发表于 2014-4-10 16:04:32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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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16 11:09:52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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