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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就诊模式在姜堰市中医院出现:患者不用交押金,可先看病后付费。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医院可以先看病后付费。”市民马德和感慨地说。2月13日晚9点多,他的老伴徐玉珍脑溢血忽然昏迷,被送往市中医院抢救,赶到医院时已接近深夜11点。“当时只顾着救人,随身携带的钱不够住院。”马德和告诉记者,在赶往医院的路上,他还在为钱不够而忐忑不安,可是让他颇感意外的是,值班医生告诉他可以先看病后付费。马德和激动地说:“要不是救治及时,老伴的病麻烦就大了。”
从2012年1月1日起,姜堰市中医院率先推行 “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病人住院可以不用先缴纳押金,只需提供医保证或新农合证、涉农补贴证、交警队担保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出院时缴纳自付费用即可。据悉,该模式属泰州市首创。
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赵伍兵告诉记者,以前碰到一些没有带够钱的急诊病人,医生总要先找院领导申请批准手续,手续比较繁琐。但是,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后,只需要医生在住院证上注明,患者家属直接到住院处签协议就行了。这样可以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据了解,自市中医院实施该项惠民新政以来,有近10名患者受益。
据介绍,“先治病、后付费”的实施对象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经交警队处理的交通事故受害者以及虽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患者。
记者在 “先看病后付费”费用结算协议上看到,除了填写患者的信息外,还需填写担保方的姓名、身份证以及与患者的关系。“签订协议也是医院降低风险的凭据。”市中医院院长沈宇清表示,随着经济发展、医保发展和市民素质的提高,形成“恶意欠费、漏费”的风险也在下降。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这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一脉相承,既是对患者的信任,也是医者仁心的一种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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