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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撞人没钱赔“父债子偿”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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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09:5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年底,姜堰农民袁森林被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同村村民徐广武撞倒,头部重伤,常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为了治疗,这个家庭已经负债20多万。虽然法院判决撞人者徐广武赔偿30多万元费用,但徐广武因已经70多岁,没有偿还能力,一共只支付了6万多元。“可肇事者的两个儿子都开厂,去年还都换了新车”,袁森林的丈夫王太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法院也没能帮他要到钱。  王太平告诉记者,一开始徐广武他们家还垫付了5万多块钱医药费。可没想到,进医院的第3天,徐广武一家人就不愿意再给钱,“他们说找了律师,让我跟律师要”。为了讨要赔偿,王太平将徐广武告上了法庭。2011年5月和6月,姜堰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徐广武负有主要责任,袁森林负有次要责任。判处徐广武承担70%的责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324294.36元,扣除已支付的51200元,还需赔偿273094.36元。
  王太平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找到徐广武,可他要么称没有钱,要么就是避而不见。王太平没有办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法院也没能从徐广武那拿到钱。2012年春节前后,经过法院和当地政府的协调,王太平从徐广武那又拿到1万元的赔偿。
  记者随后联系上姜堰市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庭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案子执行起来确实困难。经过调查,徐广武确实没有赔偿能力,而当事人已经超过70岁,又不能执行行政拘留。说到“父债子偿”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只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法律层面不予支持,不好强制徐广武的儿子帮他赔偿,但他们也从中协调,尽量给袁森林一家争取更多的帮助。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徐广武的大儿子徐银山,电话那头的他显得也很无奈。徐银山说,父亲徐广武今年72岁,确实没有钱。自己虽然经营了一个小厂,可外面也欠债20多万。最后徐银山表示,他们愿意从帮助的角度给予袁森林一些补偿,“包括之前给的6万多,总共15万是我们的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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