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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维权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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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对方存折,婚后未支取,离婚时应当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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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6-5 22:12:4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6-6 15:21:28 | 只看该作者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2-6-5 22:12
谢谢分享!

谢谢关注  欢迎交流
13#
发表于 2012-6-6 19:07:11 | 只看该作者
维权方略 发表于 2012-6-6 15:21
谢谢关注  欢迎交流

别客气偶是门外汉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19:08:28 | 只看该作者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2-6-6 19:07
别客气偶是门外汉

呵呵  生活大舞台  有你更精彩
15#
发表于 2012-6-7 19:35:01 | 只看该作者
维权方略 发表于 2012-6-7 19:08
呵呵  生活大舞台  有你更精彩

进此论坛打开真的很慢很慢哦
16#
发表于 2012-6-7 19:36:47 | 只看该作者
维权方略 发表于 2012-6-7 19:08
呵呵  生活大舞台  有你更精彩

世界之博大 少谁都一样
17#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02:13:48 | 只看该作者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2-6-7 19:36
世界之博大 少谁都一样

分享人生  重在参与  
18#
发表于 2012-6-9 07:51: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藕香居士 于 2012-6-9 07:58 编辑

赠与财产钱物本应属女方所有;但存折上是男方名字。而且赠与时没有任何手续,此赠与不能成立。所以只能归男方了。
19#
 楼主| 发表于 2012-6-10 12:08:19 | 只看该作者
藕香居士 发表于 2012-6-9 07:51
赠与财产钱物本应属女方所有;但存折上是男方名字。而且赠与时没有任何手续,此赠与不能成立。所以只能归男 ...

被告赠与给原告的只是一份权利凭证即存折。而存折中所包含的实质财产权利并没有发生转移。并且存折的权利人名字还是被告,所以被告可以撤销赠与.
20#
发表于 2012-6-10 16:01:44 | 只看该作者
维权方略 发表于 2012-6-9 02:13
分享人生  重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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